面前多露露脸,留个好印象。
…………
有福酒楼经过中午那么一闹腾,下午时分,酒楼的掌柜和小二们,全部在忙着收拾残局,尤其是洗刷地上的血迹。
说书老王的尸体已经被找到,死在了他自个的家里,一刀毙命。人生就是那么无常,倒霉的老王,无辜被牵连,就那样死去,唉!郑虎边感慨,边认真地刷地。
“小二,住店!”一道清脆的少年声响起,同时还捣了捣刷地的郑虎的肩膀。
竟然来客人了!原以为今儿的客人都被吓跑,没什么人会来的郑虎立刻停下了手中的活,转头看向来者。
只见对方一身普通青衫,背了个小包袱,十四、五岁的样子,长得是那种放在大街上,你盯着他一炷香的时间,然后转身都得忘掉的模样,实在太过大众化,特别不起眼,丢到人群里都找不到的那种!
“喂,愣什么呢!我说要住店!”少年有点不耐烦。
“是、是!客官,您里面请!”反应过来的郑虎赶忙起身,擦擦手,开始殷勤地介绍后面还空着的院落和房间。
“嗯,就地字二号院吧!整个院子都包下来!”少年穿得不起眼,出手倒是挺大方。
郑虎顿时一喜,领着少年往后面的地字二号院去。
少年进到院子里,看了一圈,满意地点点头,然后忽地凑近郑虎,神秘兮兮地问道:“咳,我记得今儿中午有一位绝色少年在你们酒楼吃饭,你记得不?十六、七岁的样子!身着白衣,拿把扇子的!”
“……”第一个来打听那绝色少年的竟然不是女人,而是个男的!?郑虎的嘴角有点抽,请原谅他不纯洁地想歪了,哎呦,这两个人能相配么?那么漂亮的跟这么……不起眼的,站一起跟鲜花插牛粪有区别么?这少年还真是胆大敢肖想啊!
“记得还是不记得?”少年催促道。
“是、是!今儿是有位绝色少年在小的们的酒楼内用过午膳,还是小的帮他把马牵到马厩的。”
“太好了!马在哪里?领我去看看!还有,把你知道的关于他的事都说出来,猜测的也行!说仔细点,这些就是你的了!”少年“嗖”地从袖子里掏出两颗小银元宝,在郑虎的眼前晃了晃。
如此豪爽大方的客人,怎么能放过呢!郑虎的眼睛顿时都亮了,立刻决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把他能想到的从宫诗勤身上观察到的信息都说给这个少年听。
少年把小包袱放在屋子里,就跟着郑虎去了马厩。他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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