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来到前堂,听说自己是强抢**的人犯,顿时啼笑皆非,对两个马快说道,两位差爷莫非搞错对象了吧?在下现在是与人家青头姑娘拜堂成婚哩,她怎么变成‘**’了?
两个马快一见小儿出来,一把抓住他的衣领,嘿嘿一笑,说道,跟你拜堂的那女子,虽然尚未成婚,却与别人订有定亲契约,难道不是别人的妻子?你来的正好,叫上那女子,跟我们下山吧。
方某觉得其中误会甚多,想了想对他们说道,老夫这尚未拜堂的儿媳此前的确与人有过定亲契约,但在两年前经官废止。两位差爷可到黄冈县向知县杜大人一问便知。若杜大人证明没有此事,您二位再来带人不迟。
两人都进洞房了还不迟?少罗嗦,这就跟我们一齐下山。两人说罢,揪住小儿就往外面走。
方某忍无可忍,遂与妹妹出手夺下两人的兵刃,将他们赶下山去。此后莫仁兴便以方某啸聚山林、聚众造反的罪名,几次三番兴兵上门,口口声声要捉拿‘暴民’归案。不得已之下,方某这才在家门口摆下阵型,以防莫仁兴进山抓人,并非存心与朝廷作对。还请各位大人明察。”
听了方浩钰的申辩,结合此前莫仁兴对方浩钰所谓“罪行”语焉不详和黄州府兵房经承文礼的看法,陈文祺已基本确定这场冲突系一场诉讼官司而起,所谓方浩钰“蛊惑愚众、啸聚山林、滋扰地方”的罪名根本就不能成立。至于钟离岚与司徒蛟的婚约,业经黄冈知县杜平判定废除,“抢夺**”更是子虚乌有。照理,莫仁兴受理方家“抢夺**”的讼状之后,差人传唤当事人到堂质证,合理合法、勿庸置疑。但他却违反断案常识,越过传唤程序直接拘拿当事人,并在“拘人”遇到抵抗、进退不得的情况下,越过合法渠道(上级布政使司)直接上书朝廷某位要员,由此惊动皇上直接下旨招讨,实在匪夷可思。
但无论如何,这场由一桩诉讼案件引发的“战争”,不能视作方浩钰“蛊惑愚众、啸聚山林”,更算不上“滋扰地方”,因此不能将之作为“暴民”进行征讨。
想到此,陈文祺说道:“方壮士和方大小姐刚才讲明了事情的前后经过,虽未得到他方的印证,但在下身为御封招讨使,愿意相信方壮士以及方家上下光明磊落、所言非虚,更相信方家寨并不愿与朝廷和官府对立。这起原本应在公堂质证的诉讼官司,因地方官府处置失当,致使事态逐步升级,过错不在方家。因此,只要方壮士从此罢战息兵,在下定当具奏皇上,撤销所谓‘蛊惑愚众、啸聚山林、滋扰地方’等项指控,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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