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喝口水,我来说——”方浩琴见哥哥神情激动,张着口说不下去,接着说道:
“那天,我家宴请亲朋乡邻,为侄儿举办婚礼。正热闹时,山下来了两个人,自称是黄州府的马快,奉知府大人之命,前来捉拿人犯。我一听,火气直往头顶上蹿,早不拿人晚不拿人,偏要赶在人家办喜事的时候拿人,岂不是存心要让人添堵?我拦住两人,问道,敢问官爷,您知道新郎官为何头戴大红状元帽吗?其中一个马快答道,不知。不知?就算你自己没结过婚也见过你爹娘成婚吧?(尽管气氛凝重,堂中众人听了她这句“浑话”,还是禁不住掩口暗笑)结婚那是‘小登科’,新郎官如同状元及第。古人云:婚姻之礼,上承宗藩,下继后世,乃诸礼之本,故君子重之。难道你们知府大人不是君子不成?随便闯进人家婚礼上捉拿什么人犯,岂非欺人太甚?
另一个马快冷笑一声,阴恻恻地说道,如果新郎本是个抢夺**的暴徒呢?也值得‘君子重之’?
你说什么?你说我侄儿是抢夺**的暴徒?有何凭据?我当时真是怒不可遏。
那马快白眼一翻,冷冷说道,凭据当然有,不过要在公堂上才能拿出来。赶快叫出你侄儿与那女子,乖乖跟咱们一起下山。不然的话,休怪咱俩动粗。
这两人如此嚣张,气得我恨不得与他们拼命。当时我就还了一句狠话:你敢动手,姑奶奶就让你们下不了此山。
两个快马有恃无恐,掣出腰刀,说道,你如胆敢与官家作对,本差便连你一齐拘走,不由分说便要闯进洞房抢人。当时直把我气的……咳……咳……哎呀,不说了,想起来就冒火。哥你接着说吧。”方浩琴粉脸涨得绯红,激动得也是说不下去。
方浩钰接着说道:“别说是我妹妹,当时看到这个情势,方某也是怒火中烧。欲待发作,但想到在小儿子的新婚大喜之日,如果发生争斗,岂不是要让他们一辈子晦气?于是强压怒火,挡在两个快马的身前,温言对他们说道:今儿是犬子的良辰吉日,恳请两位官爷法外开恩、成人之美。官爷若肯赏光,便请坐下来喝一杯喜酒,若官爷公务繁忙,便请即刻下山。三日之后,方某保证携犬子去府衙大堂质证。若证实犬子确系抢夺**,任凭官府处置,方某毫无怨言。
谁知两个快马将方某的软语相求当成软弱可欺,伸手将方某一推,喝道,三日之后?三日之后生米已经做成了熟饭,再去公堂有什么意义?让开,今日必要抓人犯归案。
这时,正在接待宾客的小儿听见堂前喧闹,撇下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