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在这个世界上,水碓子公园这片地,居然是红光机械厂的营房兼仓库区,也属实牛逼了。
不过这也挺合理的,毕竟红光机械厂的民兵营规模不小,而且有不少防空武器,规模最大的时候,甚至有上万武装民兵。
现在红光民兵营的人数虽然少了,但也有小三千人,这么多人要拉练的话,确实需要一块儿有山有水有树林的地方。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整个六七十年代的时候,工厂的民兵营是需要经常性拉练的。
所谓出则为兵,入则为工,平时干工作,闲时大练兵,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现在虽然进入八十年代了,但有些情况还是没变。
星火站那边的仓库区,平时就是几个人看着,一些高射炮之类的重火力,平时也放在那里。
只是拉练打靶的情况越来越少,这主要是缺钱。
如果把这片土地“租”给曹志强的华夏音像公司,那曹志强的华夏音像公司瞬间就会成为一个有优质实体资产的企业,到时候再去跟太阳诱电公司以及大东投资公司谈判,就会好很多。
什么?之前的股权分配谈判?那都是初步意向而已,并不是最终决定。
实话说,从私人感情来讲,曹志强确实很动心。
可如果真这么做了,那红光机械厂这个招牌,到时候就彻底没了。
因为二环外那块地,铁定要交给市政府,那红光机械厂如果还想继续存续下去,就只能退去星火站着唯一仅剩的厂区了。
当然,单纯就磁带厂来说,其实还用不到国企这个招牌,私人企业也不是不行。
但有些行业,比如涉及到军工的行当,这恐怕不是私人公司能做的。
想了又想,曹志强最终咬牙道:“两位领导,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也不是不动心。可问题在于,咱们这么做,哪怕合理合法,但终究不太地道,有点钻空子的嫌疑,对吧?”
李厂长跟董书记对视一眼,然后一起点了点头。
的确,甭管李厂长说的多好听,什么只要在厂子整改之前,跟曹志强私下签署一个“承包租赁”合同,那片四环外的厂区就等于交给曹志强个人了。
这看着合理合法,一点问题没有,毕竟曹志强是出了钱的,李厂长也只是把空闲的土地租赁出去。
但这件事好做不好听,终究是一个钻空子行为。
一旦这事儿公开出去,肯定很多人会不满,会认为这是私下有猫腻,是贱卖国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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