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喜娣可不一样。
孙喜娣是活着的时候,就想把眼睛抠出来给他唐爱军。
这两件事摆在一起一比,高下立判。
至于唐甜甜,以前她倒是爱他爱得死去活来,哭天抹泪地要跟他好。
可唐甜甜这个人势利得很,偷奸耍滑,嫌贫爱富,唐爱军现在看得很清楚。
自己如今落魄了,唐甜甜竟连把伞都不肯借!
所以唐甜甜,排不上号。
一时间,孙喜娣在唐爱军心里的地位,变得无比重要。
他一边走在京市秋日的冷雨里,一边想她,想得心里又暖又疼,想得几乎要掉下泪来。
他后悔没在她活着的时候多去看看她。
他后悔在齐薇薇告诉他孙喜娣中风的消息时,他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他更后悔的是,孙喜娣死的时候,他连在她身边跪上一晚的机会都没有。
他更加咬牙切齿地恨起张晴天。
他最爱的奶奶的尸体被张晴天捐给了教研医院,让学生拿刀在她身上练手。
奶奶这辈子最怕的就是疼。
拐过一个弯,唐爱军的脚步慢了下来。
他忽然站住了。
他想起一件事——孙喜娣发烧那次,他推着板车送她去医院。
那时候他也是落魄至极,身上没钱。
他把齐薇薇给他买的自行车卖了三十二块钱,又低三下四地求张晴天,凑了一笔医药费。
结果,还被偷了。
他只能把孙喜娣丢在医院里,让她自生自灭。
医药费。
唐爱军站在路边,灵光一现——
如果他一直不去接唐耀宗,医院总不能把一个瘫痪的孩子直接扔到大街上。
医院没结清的费用只能先欠着,孩子也只能先躺着。
他多拖一天,就多一天不用面对这件事。
反正唐耀宗已经全身瘫痪了,住在医院里有人喂饭,有人换洗,比跟着他这个废物强多了。
他去了,倒成了人家的负担。
干脆不去。
或者,至少等自己的感冒完全好了,再想办法。
想什么办法呢?
不知道。
可至少今天不用面对。
他被自己的机智说服了。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再也按不回去。
唐爱军忽然觉得胸口那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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