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密密麻麻,像是某种神秘的密码。他拿起钢笔,在指尖转动。这是一支很普通的钢笔,黑色的笔身,银色的笔夹,笔尖有些磨损了,但写起字来还是很流畅。
他用这支笔签过无数张单据,写过无数封信,也记录过无数次接头的暗号,传递过无数次情报。
笔尖在纸上轻轻一点,留下一个小小的墨点。他盯着那个墨点,看了很久,然后翻到账本新的一页,开始写一封信。
“山本先生台鉴:
前日承蒙惠顾,敝行不胜荣幸。关于下月蔗糖供货事宜,经与产地确认,可追加三成之数,品质一如前约,绝无二致。唯近来海运费率浮动频繁,还望贵社尽早确认船期,以便安排出港事宜……”
他的字写得很工整,是标准的行楷,笔画清晰,结构端正。这是“沈墨”的字,一个在早稻田大学读过经济学、回国经商、举止文雅的侨商该有的字。他练了很久,临摹了无数本字帖,才让自己的笔迹变成这样,让人看不出任何破绽。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在那些笔画转折之间,藏着他真正的笔迹——更潦草,更不羁,是当年在根据地的窑洞里,用炭笔在草纸上练出来的,是林默涵的字。
写完信,他仔细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任何差错,这才装进信封,用火漆封好。火漆是红色的,印鉴是“墨海贸易行”的商号,一个变体的“墨”字,设计得很雅致。
做完这一切,他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疲惫感像潮水一样涌上来。不是身体的累,是心累。每天,每时每刻,都要扮演另一个人,要说另一个人该说的话,要做另一个人该做的事。即使是独处的时候,也不能完全放松,因为隔墙可能有耳,窗外可能有眼。
他想起女儿。
晓棠现在应该六岁了。上次收到妻子的信,是三个月前,信里夹着一张照片。小小的黑白照片,有些模糊,但能看清女儿的样子。扎着两个羊角辫,穿着花布衫,笑得眼睛弯弯的。妻子在信里说,晓棠会认字了,会写自己的名字,还会背唐诗,最喜欢“床前明月光”。
那张照片,他藏在《唐诗三百首》里,夹在《静夜思》那一页。那本书就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每天睡觉前,他都会拿出来看看,哪怕只看一眼。
“爸爸打完这场仗就回家。”
他曾经这样对女儿承诺过,在离开的前夜,抱着她,亲了又亲。那时候晓棠还不到一岁,什么都不懂,只是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他,小手抓着他的手指,咯咯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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