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越来越玩不到一起去。搬家后,两人卧室中间还隔了一间琴房,短短几步距离隔开了两个少年人的青春。
上了初中之后,任远就很少去妹妹的房间了,算起来距离上一次进那道门,隔了没有一年至少也有八个月。一想到要进女孩的房间,任远浑身不自在,哪怕他亲妹妹在他心目中的性别非常模糊,感觉也是如此。
要不是因为妈妈和保姆都出门了,他绝对不会亲自进来。
任韵的房间乱七八糟,各种没用的东西堆满了所有桌面空间,白色床头柜也被零碎儿占领,最上面是几只彩色记号笔和一个精装的粉色笔记本。
他这个妹妹,虽然在外人长辈面前一副知书达理、大家闺秀的模样,可关起门来却时常无由来地爆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和惊人的破坏力。学校里见了面,任韵从来不给他留面子,而是直呼其名颐指气使,像吆喝小厮。琴棋书画似乎并没有陶冶到丫头的情操,反而是操练乐器的经年弹拨吹奏练就了她的双手神力,手指能像男生一样轻易地“咔咔”掰响,任远合理怀疑她的战斗力在自己之上。
以任远对她的认知,这笔记本里写的绝对不会是哪门科目的笔记。
他觉得无聊,又有点想笑。真的看不出来,他凶神恶煞的妹妹竟也有像个人似的一面。
笔记本的封皮用料和装帧均十分讲究,搭眼一看就知价值不菲,估计学校门口的小文具店没得卖,只有县城甚至市里精品店一类的地方才有售。
任远越想越觉得这一发现太可怕了,不知道是个什么三头六臂的妖魔鬼怪,竟比任韵还魔高一丈,能腐蚀得了那颗铜墙铁壁的心。
这谁能不好奇?
任远蹲在床头柜边,用指甲挑起本子一角。扉页先用粉色的彩纸剪出一个心形,铺了几乎满纸,然后将一个人的照片沿轮廓剪下,贴在心形中央。空白处用心形贴画错落地做了装饰。似乎这么花哨了犹嫌不够,主人竟然又用彩色记号笔再多画上去了几颗心。
恶俗啊,任远想。
他第一眼以为是哪个男明星,然而从脚往上看,等看清那人牛仔外套上熟悉又骚包的两道反光条垂在胳膊之外,他才发现这是——
任远脑袋“嗡”地一下,懵在当场。
他脸皮滚烫,后背发凉,冷汗涔涔,陡然意识到自己身后早已跟着一尊黑气腾腾的恶魔。那恶魔正伸出一只枯骨利爪,血腥地探入他脑内,将他脑海中的东西生生掏出,甩在任韵的床头柜上,甩在大庭广众之下,人们的视线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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