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样做其难度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在家庭这个层面,就更是如此,在民间,老人死去之后,财产的分割一般是嫡长子拿最多,然后其他人以次子,庶子等相继排列,私生子则没有权利继承遗产的,这是民间的习俗,而在宋朝的法律之中,对于继承则是规定父母死去之后,对于财产的分割,应该是所有孩子都能够统一进行分配,也就是不管是正妻生的孩子,还是妾生的孩子,所有的孩子都拥有相平等的分配权。
之所以要建立这样的法律系统,便是为了提升妇女的地位,纵然这个时代一夫一妻制还不可能,但让妇女即便当了妾,也可以获得权力,这却是朝廷需要做的,同时作为孩子,所有孩子,只要他的母亲是明媒正娶的,就必须要对这些孩子负责,孩子不能因为是不同女人生的,所以在财产继承上,就会有所不同,这是不人道的,也是不公平的。
不过这条法律大多数时候也是被人无视的,因为这条法律的适用范围是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才成立,若是死者在死前已经签订了遗嘱,表示将自己的财产分配给谁之后,那么这条法律也就不凑效了,因此这条法律虽然在,但更多的是面子上的法律,并没有实际作用,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民间也开始知道这条法律了,许多人便盯着这条法律来说事儿,乡下里的人,生前不像士族们一样,还会去立一个遗嘱,大多就是死的时候,吩咐说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了,而那些心有不甘的儿子女儿们,自然就用这条法律来说事儿。
这也给当地法院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因为按照这些地方的习俗来说,老人死去之后,财产就是交由长子来继承,其他人都是越来越少的,但法律上却明确说明,无论是女儿还是儿子,都有继承权,且彼此之间不能厚此薄彼,所以法院如果要审判,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就只能把老人留下的财产平均分配。
但长子对此自然不满,在他们这些人看来,自己得到家里面所有的财产几乎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因为在中国古代,往往给父母养老的就是老大家,因此老大负责了老人的晚年生活,那么老人死了之后,最大的一笔财产留给老大,这也是理所应当的,但因为法律的存在,这就变成了一件很难扯的事情。
除此之外,夫妻之间如何分财产这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现在的法律和发达社会的环境允许男女离婚,但离婚之后财产该如何分配,这又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毕竟这么多年的生活,早已经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男的说我在外面工作,这家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我挣钱买来的,所以家里面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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