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利帝国的评价体系中都很差。
弗兰茨甚至怀疑过是文化差异或者地域歧视,他还特意派了一批留学生去了美国的西点军校。
结果他派去的留学生在西点军校中各个被称为德意志超人,对那些美国佬实现了全面碾压。
所以此时的罗伯特·李只能在德克萨斯殖民地负责当地的治安。
至于尤利西斯·格兰特也没有历史上那样的功绩,毕竟上一次美墨战争打的非常丑陋,尽管他是此时美国最优秀的将领之一,但他也只能做个看客(此时的级别太低)。
富兰克林最后的一道命令没有引起任何异议,因为温菲尔德·斯科特确实是此时的最佳人选。
不过整个国会对于富兰克林·皮尔斯的命令却没有任何赞颂之声,一方面是此时并不是值得庆祝的时候,另一方面则是他触碰到了很多人底线。
此时的美国政客普遍对自由,尤其是商业自由有着一种病态的追求,而富兰克林·皮尔斯的命令却显然违背了这种精神。
不过之后发生的事情就是后话了,温菲尔德·斯科特走马上任之后立刻开始行动。
然而不得不说他的思想还是偏于保守和陈旧,他的想法居然是和英军正面决战。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英军的数量很少,还要分兵占领沿途的城市保证补给线的畅通,一路打到纽约先头部队已经就剩不到一万人了。
而美国在总动员令发布之后,仅仅是抵达纽约战场的部队就有超过六万人。
后续还有更多部队,在温菲尔德·斯科特看来只要打掉英国人的先头部队,这场战争便再无悬念。
然而结局却是让人大跌眼镜,温菲尔德的六万大军在纽约郊外一触即溃,纽约市没做任何抵抗就选择了投降。
选择正面作战的温菲尔德·斯科特一败涂地,刚刚组织起的新兵虽然充满了热情,但在战场上却是灾难。
此时英国远征军司令威廉·罗登已经在畅想火烧白宫,收取北美十三州的美好未来了。
他对英军的随军记者说道。
“我想无需我多说,今天的战果诸位已经看到了。这片土地上的逆贼在伟大的英国陆军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
这已经彻底暴露出了他们的软弱和无能,他们只会落荒而逃,而这座城市居然连抵抗的勇气也无。
1814年我们的先辈就曾踏足华盛顿,并点燃了那泥巴做的宫殿。
如今半个世纪过去了,那些美国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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