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出钥匙轻轻地开门而入。然后,没有任何犹豫就直奔二楼。但打开卧室之门后,她所看到的,与她原来想象的落差太大。
不是床上睡着一对赤*身*裸*体的狗男女,而是地上躺着一具插着刀的尸体。
张清芬当场吓晕了过去。十分钟后苏醒过来,掏出电话报警,只结结巴巴说了三个字:
“杀人啊。”
紧接着再一次晕了过去。
警察根据手机定位,十分钟后到达现场。浇了一勺冷水,又掐了两分钟人中,才将张清芬救醒。
当时是早上六点五十分,汤山正走到东里桥上,刚好将死者周扒皮的手机拆成几块扔进河水里,又钻进桥洞藏好了一本无足轻重的账本。
汤山后来赶往火车站的途中,对案发之事一无所知。
在坐着警车回派出所的路上,汤山一方面觉得很庆幸,一方面又相当郁闷。
庆幸的是,警方既然将他当作嫌疑人,朋友陈瑜生就可以暂时置身事外,这与原来的设想相符合,只要他周旋的方法得当,他姑姑——陈瑜生娘,就有足够的时间动手术。
郁闷的是,警方居然这么快就将他逮住。
他的计划尚未走出第一步,便流产了;而他设想的各种逃亡生活,甚至还有一些从影视剧里看来的浪漫冒险场景,全都失去了体验的可能性。
汤山一直没想通,到底哪里出了毗漏,使得自己这么快就成了瓮中之鳖。而警察又是通过什么线索,在如此之短的时间之内,将他锁定为嫌疑人?
关键是,如此迅速地在火车站布好了天罗地网?
不管怎么样,汤山决定,在派出所要管好自己的嘴巴,能不说的尽量不说。哪怕背上同谋的罪名,也在所不惜。为了他心中的那位母亲,他准备豁出去了。
汤山虽然在街头混了好几年,进派出所却还是第一次,被当成刑事案件的重大嫌疑人,就更是绝无仅有的一次。
审讯室,或者叫作笔录室,跟汤山在电影或电视剧里看到的情景很不一样。那是一间再普通不过的屋子。
没有监视器,没有单面反光玻璃,甚至连像样的桌子都没有一张。只有一条长木凳。
汤山没戴手铐脚镣一类的东西,自由地坐在长凳一端。另一端坐着即将问话的刑警,手中拿着一支签字笔,一本笔记本。
笔记本搁在左大腿,签字笔是被他用来在头上搔痒。
此外,长条凳的正中央,还放着一支录音笔。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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