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皆知,她这次代言HP创下了国内新人最高的代言费记录。
请问,她要是违约,要赔偿多少?
天价*4的程度。
枕溪把D&D和cloud和云氏的关系说给潘姐听。潘姐好像并不怎么惊讶,注意力只放在了这次的广告合作上。
“男女艺人共同合作经营CP关系在业内是很常用的营销手段,你没必要太着急。”
“你说的共同经营是建立在双方艺人处于同一层面的基础上。要是层级不对等,是叫做倒贴。”
“不是我自高自傲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CL确实是亚洲偶像产业的龙头老大,帝国少年或许在不久后就会红出宇宙。但是就目前来说,我是1700万的国民center,对方是在国内尚未出名的新人偶像。况且……”枕溪头疼得紧,说:“我还没成年。”
“只是拍一段隐晦的暗恋。”潘姐说。
“那你能保证合作就点到即止,cloud过后不会再拿我们两的合作出来说事?保不齐合作完的第二天通稿就能满天飞。CP这种关系,很少会有双方互利共赢的局面产生。”
“那现在也没办法。”潘姐也头疼,说:“就你说的,你跟上面谈不拢。只能先拍着看了。”
“目前也只能这样,谁让我付不起违约金。”
枕溪给眭阳发了信息说这事,对方忙得不得了,到了很晚才有时间给她回信。
“我们国内的经济公司签给了cloud。我还满腹委屈没处说呢,他林岫凭什么成我老板了?”
“他现在也是我老板。我比你还要惨得多,就因为我是别家公司的艺人,所以我只能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没良心。你当初对他可比对我好多了。”
“打住!”枕溪说:“我和他没关系。现在人是老板我是员工,只存在雇佣的关系。你也得忘记那人是你同学才行。”
“我理他做什么?本来关系也没多好。”
“为什么cloud不捧你呀?要这次广告是你来跟我拍,我心里也不会这么别扭。”
“嘿嘿嘿,现在知道我好了吧。”
“反正我俩怎么看都不可能,合作也不会引起粉丝的反感。”
“要不是因为我和你之前传过绯闻也轮不到金道勋,公司为了避嫌直接就绕过了我。要我俩炒CP肯定更容易不是?本来就有了一定数量的CP粉,不比把你跟金道勋临时凑对来得容易?不知道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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