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安乐侯府的书房,灯火通明。
顾小九单脚踩在太师椅上,毫无形象地咬着笔杆子,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
面前的宣纸上废稿堆了一地,墨迹把她袖口都染黑了一大片。
“不行,这句太文绉绉了。”
林穗穗手里端着一杯热茶,只扫了一眼顾小九刚写好的开头,就直接给否了。
“‘蛮夷无道,勾结魔门,天地不容’……这种四字短语,给读书人看还行,你指望那些大字不识几个的贩夫走卒能看懂?能有什么共鸣?”
顾小九把笔往桌上一摔,抓了抓本来就乱蓬蓬的头发:
“那怎么写?咱们这是讨贼檄文,不是市井话本,总不能写得太那啥吧?”
“就是要那啥。”
林穗穗放下茶盏,指尖在桌案上那个狰狞的狼头图腾上点了点。
“咱们的目的不是为了让皇帝看,也不是为了让那些掌门看。是要让这天底下每一个活人,看了都脊背发凉,晚上不敢睡觉。”
她站起身,走到书桌前,抽出一张新的宣纸铺开。
“别写什么‘狼子野心’,那是虚的。”
“你就写:阿史那雄为了练邪功,每天晚上要吃三个刚满月的童男童女。还要写,那些红眼蝙蝠纹身的人,是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专门吸食活人的脑髓。”
顾小九倒吸一口凉气:“这也太扯了吧?能有人信?”
“真相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愿意相信什么。”林穗穗瞥了她一眼。
“那个蛮族千夫长不是招供了吗?红眼纹身是真的,杀俘虏祭旗是真的,这就够了。”
“这就叫——基于事实的合理发散。”
顾小九愣了半晌,随即猛地一拍大腿,眼里爆发出金币般的光芒。
“懂了!就是怎么吓人怎么来!怎么恶心怎么编!”
她重新提起笔,那架势仿佛手里拿的不是笔,而是杀人的刀。
这一次,她没有再斟酌用词,怎么直白怎么来,怎么惊悚怎么写。
半个时辰后。
顾小九吹干了纸上的墨迹,一脸坏笑地把文章递给林穗穗。
标题只有一行大字,粗黑醒目——
《震惊!北境狼主深夜密会红眼怪人,竟是为了吃人肉?!》
林穗穗接过来,快速浏览。
这就对了。
没有华丽的辞藻,通篇都是大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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