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薄命人,互相帮衬也是情理之中。
而有这麽一股子江湖气傍身,在别人需要帮忙的时候,有钱出钱场,没钱捧人场。
刘知诗拿了合同後,直接打了个电话,接着就打车去了一个法律谘询的叔叔那。
这个叔叔的父辈,和爷爷是朋友,也是曲艺门里的人。只不过这位叔叔没有跟家学罢了。而上次繁藜的杰出合伙人合同,也是这位叔叔给审的。
而到了地方後,她直接就把两份合同递了过去。
对方也知道这个侄女的诉求,拿了合同後就开始逐条审阅。
这一审,就是一个多小时。
反覆推敲,反覆琢磨,确定合同里哪怕没有一个字眼是在「玩心眼」後,便点点头,以律师的身份给出了保证:
「诗诗,合同没问题。真要说有什麽美中不足,就是七年时间有点太长了。」
这下,刘知诗心里有了数。
七年时间长麽?
确实长。
但九月份通过各种人,把影视圈的事情大概了解了一遍後,发现大家普遍都是七年约起步。
第一个合约五年的少之又少,尤其是新人,七年已经很厚道了。有的甚至都是十年约呢。
所以,对於叔叔的这个观点,她没反驳,但也没表露出抗拒。
双方是合作,各取所需。
只要合作的好,七年的时间一晃而过。
而如果合作不好……
别人或许会抗拒,但在她这,想的却是很简单。
影视圈,同样是江湖。
落入了江湖,成了薄命人。这个「薄」也是「搏」。
搏出来了,那就功成名就。
而搏不出来,那也是命。
是命,就得认。
不管是本事不济,还是时运不待。
若命数如此,那便如此。
所以,她面对叔叔的说法,也只是礼貌道谢,然後拿着合同回到了家里。
回家时,爷爷已经午休睡醒。
於是,她二话不说就把合同递了过去。
老爷子戴着老花镜看的很慢,一边看,一边问。
刘知诗把「合同没问题」的话一说,老头就不吭声了。
一直到看完後,他老花镜下有些浑浊的眼眸落在了孙女身上:
「想好了?」
刘知诗点头:
「嗯,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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