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睡袍下摆铺散在光洁的大理石地面上,沾着灰尘和血迹。他赤着的脚一只蜷着,一只伸着,脚踝上的伤口还在渗血,在地面晕开一小片暗红。
但所有这些狼狈,都比不上他接下来的动作。
他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了一双袜子。
纯白色的棉袜,崭新的,标签还在。
然后又掏出了一双鞋——不是高跟鞋,不是皮鞋,而是一双柔软的、灰色的羊皮平底鞋。鞋面上没有任何装饰,只有内侧用银线绣着两个小字:晚意。
秦昼跪在那里,抬起头看她。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屈辱或难堪,只有一种近乎虔诚的认真。
“你的鞋呢?”他问,声音很轻。
林晚意低头看自己的脚——她穿着在机场卫生间临时买的廉价帆布鞋,因为匆忙,甚至没穿袜子。鞋面上还沾着在停机坪行走时蹭上的灰尘。
“扔了。”她说,“原来的鞋,在车祸里丢了。”
秦昼点点头,仿佛这是个再合理不过的解释。
然后他伸出手,不是去拉她,而是去碰她的脚踝。
林晚意下意识后退。
“别动。”秦昼说,语气温柔得像在哄孩子,“地上凉,你先穿上。”
他维持着跪地的姿势,手悬在半空,等待她的许可。
周围的人群已经聚拢过来。手机摄像头对准他们,闪光灯偶尔亮起。有人低声议论:
“这是在求婚吗?”
“不像啊……怎么还拿着袜子?”
“那人脚在流血……”
“快拍快拍,这绝对能上热搜……”
林晚意感觉脸颊发烫。她想逃,想冲出去,想消失在所有人的视线里。
但她的脚像钉在地上,动弹不得。
秦昼还在等她。跪在那里,仰着头,眼神专注得仿佛全世界只有她一个人。机场的广播在头顶响起,人群的议论在耳边嗡嗡作响,但他好像什么都听不见。
时间被拉长了。
每一秒都像一个世纪。
终于,林晚意动了——不是离开,而是僵硬地抬起一只脚。
秦昼的眼睛瞬间亮了。
他小心翼翼地托住她的脚踝,动作轻柔得像在对待易碎的瓷器。先是用自己的袖子擦掉她脚底的灰尘——那件昂贵的真丝睡袍袖子,就这样抹上了机场地面的污渍。
然后,他撕开袜子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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