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去任何“很远的地方”。
等她回来,我们就再也不分开。
指尖在颤抖。
十五岁那件事……我以为他早就忘了。
那年秦昼十四岁,被校外的混混堵在巷子里要钱。我刚好路过,想拉他走,推搡中有人掏出水果刀。我把秦昼护在身后,后背挨了一刀,伤口从肩胛骨划到腰侧,缝了二十八针。
我记得秦昼当时吓傻了,一直哭,一直说“姐姐对不起”。
后来混混被抓了,我养了三个月的伤。秦昼每天放学来我家,给我补课,念小说,削苹果——削得坑坑洼洼,但坚持要亲手削。
再后来,伤好了,疤留下了。
我也就慢慢忘了。
原来有人没忘。
不仅没忘,还把它变成了人生的基石。
“姐姐?”
声音从门口传来。
我转身,秦昼穿着深灰色的家居服站在那儿,头发微湿,像是刚洗过澡。他目光落在我手里的笔记本上,表情没有慌乱,只有一种……被发现的坦然。
“睡不着?”他走过来,很自然地拿过笔记本,合上,放回书架。
“秦昼,那件事……”
“是我欠姐姐的。”他打断我,声音很轻,“一辈子都欠。所以姐姐,让我还,好吗?”
灯光下,他的眼睛很亮,亮得让人心悸。
“用这种方式还?”
“用任何你需要的方式。”他靠近一步,“只是别离开我。姐姐,你不在的这十年,我每一天都在想你,想得快疯了。”
他说得那么真诚,真诚到让我觉得,如果我拒绝,才是那个残忍的人。
“我想睡觉了。”我后退,避开他的目光。
秦昼点点头:“好。需要牛奶吗?助眠。”
“不用。”
“那晚安,姐姐。”他微笑,“做个好梦。梦里有我最好。”
我快步离开书房,回到主卧,关上门。
背靠着门板,我听见走廊里传来极轻的脚步声,停在门外。停留了几秒,又慢慢远去。
我滑坐到地毯上,抱住膝盖。
手机还是没信号。我试着拨紧急电话,听到的是忙音。打开相机,对着房间拍了几张——相册里立刻出现了照片,但当我试图分享时,APP提示“网络不可用”。
秦昼没说谎。在这个“家”里,我是个与世隔绝的孤岛。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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