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明,清晨的冷风扑面而来,李寻仙深吸一口气感觉后背凉嗖嗖的,才发现自己浑身的汗已经凉透了。
他看了一眼被抬上救护车的皮夹克男,又看了一眼被押上警车的另外两个,收回目光。
笔录做了二十分钟。
林定耀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没添油加醋,也没隐瞒自己动了手。
做笔录的警察听完,又看了一眼他的胳膊:“同志,你这伤得处理一下。”
“没事。”林定耀说,“皮外伤。”
警察没再劝,只是在本子上写了什么,然后抬起头:“同志,你是去羊城?”
“对。”
“那这趟车你是赶不上了。”民警抬手看了看手表,“下一趟去羊城的车,明天早上六点。我们给你安排个住处,明天一早送你上车。”
“行,麻烦你了。”林定耀想了想,点头。
民警转身上了警车,车门关上,警车鸣着笛,缓缓驶离站台。
站台上渐渐安静下来。
马建国站在林定耀身边,点了两支烟,递给他一支。
林定耀接过,深深吸了一口,烟雾在清晨的冷空气中散开。
远处,天边已经泛起橙红色的朝霞,新的一天开始了。
“你那一下,够狠的。”马建国忽然说。
林定耀没接话吸了口烟,看了看自己的手,虎口还肿着,握撬棍的地方磨出了血泡,刚才那一棍,力道有多大他自己清楚。
虎口到现在还在发麻,撬棍砸下去那瞬间的反震,震得他整条胳膊都在抖。
“要不是那一下,现在躺在地上的就是我。”林定耀弹了弹烟灰,语气平淡,“他们带着刀。”
马建国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
两人抽完烟,马建国把烟头踩灭,拍了拍林定耀的肩膀:“走吧,先找个地方歇着。你这伤得处理,不能就这么包着。”
林定耀点点头,跟着他往外走。
派出所给安排的住处是站前街的一家国营招待所,三层小楼,门口挂着褪了色的红灯笼。
前台是个五十来岁的大妈,看了林定耀胳膊上的伤一眼,没多问,递过来一把钥匙。
“二楼右拐往里面走倒数第三个房间就是,热水六点到八点,过了点儿就没了。”
林定耀接过钥匙到了声谢,然后走上楼。
虽然是招待所,但是这林定耀的房间并不大,环境看着比较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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