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哲坤见状,急忙想抢过来,他可不想在已经取得胜利,还能为陆城请功的这个机会上,眼睁睁看着陆城犯什么错误。
“老陆!”
陆城笑了一下,把枪口朝向地面:“别紧张,我就是第一次摸这种枪,好奇而已。”
见伍哲坤不相信,陆城又说道:“你刚才拿着冲锋枪冲向阵地太勇猛了,你是不知道,我当时拿着一把猎枪有多憋屈,所以你让我打几发试试,体验一下。”
伍哲坤没好意思接这话,他认为陆城才是最勇猛的那个。
首先就提出用两辆卡车冲锋的想法,随后翻到车头上,一喷子干死三人,即便后来猎枪用不上了,也是用拳头和敌军近战。
一举扭转了现场不利的局势,之后更是孤身一人去追敌军,且成功抓住了这两名敌军。
是个当兵的好苗子,只可惜陆城志不在此,甚至对于不杀俘虏这一条,都不愿意接受。
见陆城对这把枪感兴趣,伍哲坤帮着检查了一下弹匣,又拉了拉枪栓,随后对陆城说道。
“里面还剩四颗子弹,你想体验一下就打一发吧。”
陆城重新接过枪,直接把枪口对准远处一棵大树,抠动扳机。
“砰”的一枪,子弹出膛。
有点可惜,虽然陆城尽量瞄准那棵树干,但还是打偏了。
“这老毛子的枪也不行啊,我明明瞄准了。”
伍哲坤回道:“这种步枪后坐力大,重量也偏重,枪口上跳也有点严重,而这把枪有些老旧,弹道偏移了,你打枪的时候,放低一下枪口,偏右一点。”
按伍哲坤指导的这样,陆城想再试试,可却被伍哲坤按住了。
“留下三颗子弹…送马排长一程吧。”
林子里起了风,吹的树叶哗啦啦响。
在马大刚的遗体前,站了一圈人,哪怕受伤的,也尽量把身体绷直。
马大刚的脑袋,直接被子弹从侧面贯穿,被抬下来时,还没闭眼,是一个小同志帮着合上了眼皮。
所有人摘掉帽子,站在那里沉默着。
陆城脱掉外套,走上前,给马大刚盖在胸口位置。
伍哲坤则是拿着军帽,盖在了马大刚脸上。
随后往后撤一步,大声喊道:“所有人都有,举枪,鸣枪三发!”
只见所有人把手里的枪举起来,朝向空中。
“砰砰砰!”
三声枪响后,林子里重新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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