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十日,信阳州衙内和市面上,悄然多了一些拿着草案抄本、四处请教询问的年轻身影。
负责核算厘金的士子,找到相熟的老账房,探讨保证金比例对商号资金流的影响;在刑房观政的士子,则翻检旧卷,寻找类似票据纠纷的判例,思考条例中罚则的轻重是否得当;更有甚者,如李文博,直接拿着草案找到那起“米票风波”的当事双方——丰豫粮行的东家和那位襄阳米商,听取他们最直接的顾虑和建议。
“这保证金,若是三成,对小本经营的行号压力是否大了些?可否按票据发行量分档?”
“官府备案自是好事,可这流程若太繁复,商贾怕是不愿麻烦,反倒私下流转,如何是好?”
“兑付逾期的罚则,除了罚银,是否应加上‘公告失信’,使其信誉受损,或许更为有效?”
各种意见,或成熟或稚嫩,或从商贾利益出发,或从官府管理着眼,被一一记录、整理、思考。原本略显单薄的草案,在碰撞与质疑中,逐渐变得丰满,也暴露出了更多需要权衡的细节。
十日后,静室再议。此番争论,比学堂论策时更为具体、更为激烈。有商贾代表直言官府不宜介入过深,有老吏担心新增事务人手不足,而观政士子们则引经据典、援引调研数据,竭力论证条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周文柏坐于上首,并不轻易表态,只引导讨论,确保各方意见得以充分表达。
最终,形成了一份凝聚了多方智慧的修订稿,较之初稿,在保证金设置、备案流程、纠纷调解机制等方面都做了更符合实际、更具操作性的优化。
当这份沉甸甸的修订稿再次呈送朱炎时,他仔细翻阅着上面密密麻麻的修改意见和讨论记录,脸上露出了些许欣慰的笑容。
“甚好。”他对周文柏道,“经此一遭,此条例便不只是官府的政令,也包含了商家的诉求与吏员的经验,更锻炼了这批年轻人。可依此修订稿,先行试行。着令‘市易平准所’负责备案与日常监督,命各观政士子,轮流至平准所值事,协助处理票据备案与咨询事宜,并在实践中继续完善此例。”
《信阳州流通票据管理暂行条例》的制定过程,如同一场生动的实务教学,让这批“观政士子”真正触摸到了治理的脉搏。他们不再仅仅是学习者,更是建设的参与者。朱炎乐于见到这种变化,他正在搭建的,不仅仅是一套新的制度,更是一个能够理解、执行并不断优化这套制度的新式人才梯队。这些年轻的“观政士子”,如同星星之火,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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