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珍只比谭玲大了不到两岁,小时候两人感情很好,是左邻右舍羡慕的姐妹花。
可任谁也没料到,谭珍会把自己的亲妹妹卖给人贩子。
当时谭玲二十一,马上大学毕业,甚至连工作都找好了。却被最没有防备的亲姐姐算计,一觉醒来就到了大山。
被强奸,家暴,怀孕…最后被迫生下一个孽种。
谭永明原本不姓谭,但他亲爹被抓了,这辈子都出不来。谭玲这个生母,却无法摆脱这个亲生儿子。更让她绝望的,是父母的态度。
他们对这个平白多出的大孙子展现出了无比热切的喜爱,甚至激发了钱藏在骨子里对传宗接代的执念。
将这个人贩子的儿子,改姓谭。
而罪魁祸首谭珍,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因为父母不许她计较,她也没有证据。
一个被拐卖过、满身污点的女儿,怎么比得过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女儿呢?
再加上七年时光的潜移默化,足够他们在权衡利弊后做出最‘正确’的决定。
谭玲不想认命,可她无可奈何。
没人能帮她。
她只能把对谭珍的恨意压在心里,告诉自己已经过去了,只要不见她就行。
自己已经逃离那个魔窟。
她还年轻,一切都可以从头再来。
可他们偏偏要踩在她伤口上作威作福,不但要她忘记仇恨,还想让她和仇人握手言和。
真是天大的笑话。
谭父和谭母被她这番话给震慑住了,想到她刚回来时的状态,也不敢再惹她。
谭母也暂时打消了给她介绍对象的念头。
谭玲每个月十号发工资,她早就看好了房子。一套一室一厅的老房子,没电梯,但离她上班的地方近,而且租金便宜,每个月六百。
业主要求最低租一年,第一次交半年租金,后面可以三个月一交,另外租金两千。
谭玲很痛快的签了合同,回家就收拾东西准备搬过去。
谭珍却回来了。
她十四号生日,非要提前一天回来亲自给父母‘下帖’,然后就撞见了提着行李箱从储物间里出来的谭玲,讶异道:“玲玲,你这是准备去哪儿?旅游吗?”
谭父脸色一下子就拉了下来。
“让你给永明买个玩具都不愿意,却有钱出去旅游,果然是个没心肝的白眼狼。”
谭玲握着行李杆的手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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