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中就是跟其他女人的眉来眼去,不可原谅,当场又不好发作。于是,母亲回家,看到我的作业本脏兮兮的,顺手就是一耳光。
父亲跟其他女人的眉来眼去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表示不理解和反抗。结果招致更猛的“笋子炒肉”,理由非常充分,母亲说:不是你生下来把家里的钱花光了,不是你经常不听话,不是你一天脏兮兮地丢人现眼,他会跟狐狸精眉来眼去?
这个理由太充分了,我的罪孽的确太大了,简直是可以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一般不会哭,母亲这次自己开始哭起来,吓得我再不敢说话。
你就是个垃圾堆里捡的,你就是个要饭的,你就是个不知好歹的猪!母亲一边哭一边骂我一边看父亲,连我都听得出来,指桑骂槐的意味很浓。
姐姐镇定自若在在一边写作业,目不斜视,事不关己,明哲保身。她已经习惯了在这种氛围里做自己的事情,因为,如果稍微不小心,有可能遭致牵连,被打满堂红,这也不是没有先例。
这次我被打得屁股开花,连凳子都坐不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决定离家出走,不管到哪里,只要不受皮肉之苦的地方,没有挨打的时候被人围观当猴戏看的地方。
此去不知前路,得有伙伴,我第一个想叫上侯娟,那个我父亲用命救回来的小女孩。她拒绝了,她从来就不敢做违抗父母的事情,对于我经常被打,也只是默默的同情而已,谈不上一定要和我一起亡命天涯。
我威胁侯娟:你记住,将来你会后悔的。
侯娟说:妈妈说过,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莫名其妙,但我不能勉强侯娟,我只有叫上了赵三。他不需要勉强,而是强迫了。他不敢违抗我的命令,在他心目中,我是他唯一的伙伴,必须生死与共。
我们最初设想是将漂木用抓钉钉成木排,然后顺流而下,可以直接到达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故乡,那是父母心心念念的故乡,阳华,便可以在阳华著名的太平湖上岸,那一定是浪漫而迅速的。但这个灵光一闪的方案很快被我自己坚决地否定了:阳华,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还是故乡吗?那绝对是比121林场更让人郁闷的地方了,口头上的故乡,对我这个没在故乡生活过一天连乡音都听不懂的人没有实质的意义,不去也罢,这和父母和老乡们一谈起故乡就滔滔不绝,继而眼泪汪汪的感受完全不同。
河边都是公路,父亲会骑着自行车轻松把我逮回去。最远可能都到不了两河口。我到过123林场所在地两河口,那里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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