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完没了。
波儿是邋遢的猪嫌狗不爱的娃娃。这是小姨喜欢对我说的一句话。听到她这句话,我吹口气,鼻涕吹成了一个大大的泡。
父亲请吴木匠把棺材改成的摇篮又变成了带四个轮子的学步椅,兼具学步、保护的功能,我的脚可以伸下去踮着地学步,头重脚轻的我,学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小雀雀经常被帆布条磨得红肿。姐姐上学了,母亲在五七社比父亲还忙。小姨有时把我带到派出所院子里,自己去开荒的地里干活,看护我的任务就交给了学步椅和一条叫虎虎的狼狗。
虎虎一身深棕色的皮毛,两只黑色的耳朵威风凛凛地竖立着,两只眼睛坚定地望着目标,乍一看令人望而生畏。虎虎原来是草原骑警队的一条军犬,退出现役后,不忍心处死,便分配到121林场派出所当警犬。警犬有福利的,一般不缺肉食,比一般人都吃得好,这相当于它的工资吧,否则你看它光胴胴的也没有个地方揣钱啊,还是吃到肚子里踏实。虎虎显然不是一般的狗,经过了严格的训练,通人性,懂感情,知分寸。当父亲将我放在学步椅中,推在虎虎面前,虎虎立刻就领悟了父亲的意思,站起来,用爪子推我的学步椅向前走,我被迫地用脚踮地开始学步。虎虎能够根据我学习的程度,循序渐进地加快速度,这让我很快学会了走路。
此后,虎虎就是我朝夕相处、形影不离的伙伴了。121林场的孩子小名基本上都叫狗娃狗剩小狗狗花狗之类的,但将狗娃这个小名发扬光大的,绝对是我。
男人带的娃娃就是这样,放养的。母亲看着我的变化,苦笑着摇摇头。优雅和清爽离我是越来越远了。我在学走路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学习了虎虎,连回头那警醒的动作和眼神,几乎都和虎虎如出一辙。我说话的方式是一声一声有节奏的,像一个一个扔出去的石头,非常的不连贯,更像是一声一声的犬吠。我还学会了虎虎那耸鼻子的动作,甚至,虎虎那极其敏锐的嗅觉也被我在不知不觉领悟到了。久而久之,人们开始叫我狗娃。
我是真正的狗娃,狗性就这样扎根了,我自认为我就是一条狗,和虎虎在一起,有自然而然的默契和快乐。于是,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我是用鼻子开始的。那是一种奇异的对气味的分辨能力,我本以为人人都会,从来也没有把自己的这一本领当回事,可就是这一超强的气味辨别能力,让我几乎适应不了这人世间。
我发现每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是不一样的,男人身上的汗臭,女人身上脂粉味混合着淡淡的血腥味。当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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