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尽脑汁地回忆,沉吟半晌,最终也只能粗略地描述:三班的、五班的,自己学校的、二中的,那个经常穿个花裙子的、或是小白褂的,他们踢球的时候总来当啦啦队的、老给他送水的,在手腕上纹过他名字的……最后,全都汇成任远的那句话:你忘了她们的样子,忘了她们的名字,又或者,压根儿没空再想起她们。
任远胸有成竹的轻蔑微笑仿佛在无声地诉说:你一定会的,你就是这样的人。
盛骁默默放下了笔。他原本觉得沈俊彬拂袖而去是不给他面子,事情过去一天了还没完没了是小题大做,现在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假如沈俊彬领了一个人来,那人指着他说:“和他玩玩,玩够了早点回家。别忘了,家里还有十几个女朋友等着你。”他八成会当场教那家伙做人。
他反扳一局的雄心壮志来得快去得快,早在他提笔忘字时就已看出苗头不对,先走一步了。
留下他和空荡荡的白纸相顾无言。或许他身在其中,尚且不识庐山真面目,但外人早已看得清清楚楚——他虽然像所有人一样不喜欢被人说做薄幸郎,但他其实正是自己所不齿的那种人。
最悲惨的是,他本人已然堕落得劣迹斑斑,可三观犹坚丨挺屹立,并且在定罪的刹那便开始对他进行批判,让他既亏心,又气短。
盛骁静坐了良久,裹紧了被子,小心地拾起笔,在纸上试着写
“沈俊彬”三个字。一写就写了很多遍。最近一段时间,沈俊彬店里的事还忙不过来,从来就没有要外出的安排。
事实上,如果不是他临行前看了一眼聊天记录,他也忘了自己说的是要去卫生局还是工商局了。
大约是脑子里的电路哪段又断了线,他的备忘大屏幕赫然停摆,一片黑暗。
一旦盛骁不安宁,他就不能大刀阔斧地往前走,非要停下来先弄清这厢是怎么回事不可,始知前人为何说
“家和万事兴”。只是他不知道,从今往后还有没有这个
“家事”需要他操心。他开着车在莲花新区的边缘漫无目的地瞎转,挑的都是既不堵车又四通八达的大马路,方便他随时随地心念一起就能到那人的门口。
天色灰蒙阴冷,下午的道路畅通得有些萧条,他三点钟就已接近了目的地,却硬是拐了个弯,找了个停车场,费劲巴拉地倒进一个犄角旮旯的车位里坐了一会儿。
免得去得太早,显出他急不可耐。很快他又感到自己行为可笑。人生有命,安能行叹复坐愁?
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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