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原本我也想把这件事忍下的,第二天我内室瞒着我去找苟大全理论,苟大全一拳打在我内室脸上,当场倒下口吐鲜血,我赊来几服药吃下可最终还是死了,苟大全打人的时候有许多人都看见了,我第一次来告状带了一个邻好的作证,后来苟大全去他家里威胁,然后便没人愿意给小人作证,县大老爷说我没有物证也没有人证,就不再受理此案”,
林青山:“他堂哥和儿子叫什么?”,
苟大仁:“他堂哥叫苟大贵,他儿子叫苟安”,
林青山:“师爷,写一封信,差人给柯庄主送去,两人协从杀人,本官判处他们死罪,让他自己处理了,再写一封信呈吏部,上一任县令贪污渎职,本官判他死罪,眼下这人,先打入大牢,明日处斩”,苟大全听到林青山把他堂哥连同他儿子判死之时就吓得脸色没有半点血色,再听到上一任县令也被林青山判死,双眼一黑,直接晕倒过去,县衙外的观众也被吓得说不出话来,连上一任县令都能判死,这是个什么道理?平级判死?而且这人现在还不在泊县境内。师爷双手颤抖的写完了两封书信,并使一名衙役给柯家庄送去,吏部那封信现在暂时不会送,这并不是加急文件,按例五天一送。苟大仁拜谢后退出大堂,接下来一桩案子,又是两个姓苟的,原告告被告抢夺他一张渔网,两人动起手来不分胜负,然后被告一把火把原告的房子点了,原告说完之后被告当场表示认罪,没什么好审的,林青山把被告判死,结案。之后连续三十多件案子,竟然都是一样的流程,原告叙述完之后,被告认罪,林青山把被告判死,到最后几桩案子,都没等到原告说完,被告就认罪了,为什么会有这种事?一上午就判了近四十件案子,
中午吃饭的时候,祝英台十分生气的向林青山兴师问罪,说他判处一桩斗殴导致一方残疾的案子判得太重,这件案子伤人者全责,对错双方都没有异议,伤人者认罪后表示愿意赔偿被害者五十两银子了事,被害者也同意接受赔偿,但林青山依旧把伤人者判死。。林青山耐心解释道:“英台,新官上任三把火,为官者初到任上,一定要先立威。不然很难短时间内站稳脚跟。”,
祝英台:“为了你的威仪就要牺牲这么多无辜的人吗?”,
林青山:“你不要乱说啊,这些人都亲口承认自己有罪,怎么能被称为无辜之人”,
祝英台:“可是有些人罪不至死啊!”,
林青山:“有罪就该死,哪有罪不至死这个说法”,
林青山的理论在祝英台看来不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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