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背向水流,并肩坐在小舟上。
“怕了?”“不··…··…可是,还是想多活一会儿。”
从旅店借来的灯笼光下,朱子仰起了面孔,看着苑田笑了笑。那笑容,明朗得不像是就要赴死的人,根本就是泛一叶扁舟游玩的。
“咱们一块死吧。”
几天前,正在朱子所上班的酒家“玻璃”闲谈的时候,苑田突然止住笑声,喃喃地说。
“好哇!”
朱子在苑田的杯子里斟上啤酒,装出和刚才一样的笑脸。“讲正经的。”
“嗯,我也正经八百呢。”
口吻还是开玩笑的。
“你在笑嘛!
“您也笑着。”
这种玩笑,真不晓得什么时候.居然变成正经的。那一晚,根本就不是为了说这样的话才去会朱子的。一如往常,在流行歌与酒臭的一隅胡闹的当儿,本来是想说一句“今晚也来一下吧”一类话的,却不料冲口而出了一句“一块死吧”。.
有一首流行歌是这样的:“忘了歌的金丝雀····…”和桂木闹出了殉情未遂事件后,已经过了整整一年。《情歌》之后,作品连一首也没有。有人评论:在《情歌》里,歌人把生命燃尽了;也有人说是江郎才尽。的确,躯体仍在,生命已丧在桂川,作为歌人的生命也以《情歌》告终。
一年来只有酒与女人,形同废人,觉得歌唱实在是无聊透顶的事。
“一块死吧”,这一句不经意的话,也许就是忘了歌的一只鸟,最后想起来似的吐露出来的,像是叹息的鸣叫声吧。
“什么时候?”忽然发觉到双方正在含怒似的互盯着,也互相探索着对方暗郁的眼睛。
“越快越好。就这两三天吧。”“哪里?”
“哪里都可以。”
“是啊。人死了,哪里都一样。不过,如果是桂川,我可不喜欢呢。”
朱子把眼睛撇开这么说。
“为什么说了那样的话呢?”昨晚,在旅店的房间里,听着绵绵不断的雨声问朱子。是火车站前一家旅店,一个似乎连榻榻米上都染上苑田影子的房间。
“怎样的话?”
“你说如果是桂川,就不喜欢。”
“啊,那个,也没什么。我是说,如果我和您又到桂川去死了,不是文绪小姐便是我,两人中有一个人未免太可怜了。我猜,您还是不能忘记文绪小姐是不是?”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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