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毒攻毒,尽量不要用。”罗格摇摇头,在这行字上划线去掉。
“我已经找到了三种血液样本:纳吉尼的、达芙妮和她妹妹的。只要进行分析,肯定能找到血魔咒的踪迹。
既然它能通过时间从完整变得破败,我就能加速这个过程。甚至可以逆转效果。”罗格想到他和伏地魔聊过反咒,从魂器蛇怪变回巫师。
罗格深吸一口气,这种方法尽管耗时长,但稳妥且实际。真正让他担心的,是伏地魔。那家伙已经知道生物魂器,并且有蛇怪的孵化方法。假如研究出血魔咒的反咒,完全可以通过复活归来。
如今日记本在罗恩手里,就说明自己开始影响历史和未来的走向。如果这里有保护时间和历史的青铜龙,自己怕是要被抓回去吃掉。
“阿尔巴尼亚?”罗格记得伏地魔藏在那里,“管他呢,只要继续变强,我还怕一个蛇鼻男?”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找到当年的施咒者,让他自愿解开诅咒。可惜没有操作可能,过了这么多年,对方早死了。
“或许用他的骨头也行。”罗格在魔法书里见过一个黑魔法。
它利用施咒者的骨头、其直系后裔的声带,加上被诅咒者的鲜血,配以复杂的咒语破除诅咒。
就算施咒者的遗骨能找到,但声带就难了。可以说,几乎要像伏地魔制作魂器一样,牺牲其他人来解咒。
罗格没有把它写下来,他也不想这么做。如今还有时间,达芙妮姐妹的血魔咒也并不严重。
他翻阅着各类书籍,陆续记下其他思路——调制魔药抑制症状,使用符咒封印血魔咒……甚至可以交给麻瓜实验室,看看他们会有什么研究。
纳吉尼盘着身子,慢慢进入冬眠。罗格看着她,心中隐约有种预感。或许过不了多久,自己就能解开血魔咒的奥秘,纳吉尼小姐会重返魔法界。
罗格挥挥手,周围游离的火元素凝聚起来。一个细小、稚嫩的火苗在指尖晃动,片刻后便消散了。
“唉,火球术好难搓啊。”罗格不禁叹息。
霍格沃茨的世界很奇特,既有各种高魔痕迹又有时空道具,连死神都是真实存在的。
可在咒语上,几乎全是唯心流魔法。情绪越充沛,魔法威力越强。说实话,很适合某些情感充沛的中二少年。
罗格对此不以为然,在他看来,魔咒应该像魔药学和炼金术一样,追求精确严谨,而不是依靠情感频频爆发小宇宙。
“巫师可以讲究精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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