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主要是附近没有水源,不然这么脏的野味吃起来也不太卫生。
南行已经把树木劈成了支块,在棚子下搭建起篝火,刚点上火这时,天边几条闪电交错而过,照亮了夜空,现在已经看不到任何一点星光,很明显这是要下雨的前奏。雷声传到二人的耳中时,便下起来阵阵大雨,在秋初的季节,凉意陡然上升了许多。
“天助我也!今天这顿野味算是有指望了!”司马大长老抬头面浴雨水,笑着说道。正愁没有雨水呢,老天爷就这么的赏脸,心里美着,便把袍子裤子脱了个干净,往棚子上一丢,只剩下一个大红裤衩挂在身上,裤衩上绣着个大大的福字,显得妖娆骚气。
“这个红裤衩很有个性啊!你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爱好?”南行脸上抹过一阵好笑,差点岔气。一个大男人穿红裤衩,传出去不让人笑掉大牙吗?
“这有什么好笑的?谁还没点爱好不是?再说了,我出生的时候有先生给我看过,说我命犯不祥,只有身上时刻挂着一件红色的东西才可以避开,我琢磨着时刻都得带着的东西拿肯定是裤衩啊,所以我穿裤衩只穿红色的,久而久之也就习惯成一个爱好了……”
尽管司马大长老极力解释,也阻拦不了南行的逗乐,两人在雨夜中有说有笑,空气似乎也不再那么冰冷了。
十来分钟后,一整只野猪被洗干净,司马大长老接着用弯刀把肉切成若干份,一份一份地放在篝火上面烘烤,自己也借着篝火的温度烘暖着身体和已经湿透的红裤衩,虽然没有柴米油盐酱醋茶,可这烘烤出来的肉才是真正的野味。
这一番休整下来,又过了将近一个时辰,两人恢复得也差不多了,熄灭了篝火后,便接着赶路。这时荒郊野岭的,也没有个星光月光照明,难免容易迷失方向,所以二人的前行速度慢下了许多。
这不是他们对待任务的不认真负责,而是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而必须这么做。试想一下,如果又是全速前进,等天一亮却发现自己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弄巧成拙不说,还浪费了时间和元气,还不如稳一点,慢一点的好。
天边逐渐发出微弱的光芒,这光芒逐渐打破了黑夜的寂静,引起野鸡嘹亮的嗓子。雨夜过后,几只矮小的杂草上面盛着大大小小晶莹剔透的水珠,有较大的因为杂草无法承载其重量,将草尖压下,这时接连两道闪影急匆匆而过,将杂草的身子抖擞一下,水珠也便全部掉落。
这两个闪影风驰电掣,所过之地都被溅起一阵泥水,仅仅是两三个眨眼的功夫,已然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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