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心里疯狂的喊,是他们,是他们,血海深仇,死无葬身之地,隐姓埋名不是报复!终于,这个机会终于来了。在离开的警卫中,穿着黑色衣服的兴平,对穿着白色衣服的笑薇,说,“我总感觉有人在盯着我们,我的背隐隐作痛,这很不舒服。”
笑薇说:“你太敏感了。去追上你的儿子!”
洛阳井井有条。我希望这次旅行顺利。兴平的低语随风消散。“开车,开车,开车,”追了上去,一行人渐行渐远,消失了。
唐宇看着一行人,他们已经走了,只是有点不在。在街上的下一个失神冥想时刻,他本能的右手握紧了腰间的剑。剑正要出鞘,但又停了下来。只是当眼睛消失时,一个不修边幅的小偷抓住他的钱包,像鸭子一样在人群中来回穿梭,准备消失在海里。
薛蓝用右手扶着墙,低下头,微微喘着气,用左手拍着后背来平息他的恐慌。“没事,没事,那个白痴还没有反应过来。他甚至忘了喊。他一定被本达小姐的姿势吓到了!”
钱包很重。“嘻嘻,美滋滋的,这不是悲哀这个冬天来了!”
谁知道,还没等打开钱包,就被一个人影抓住了,薛蓝下意识地伸出手,他的思绪还停留在最后一秒正兴高采烈地打开钱包,只抓了个空,抬头看见自己休息时双手环抱剑的唐宇,眼睛盯着薛蓝钱包还在对方手里,而薛蓝却有点心慌。仔细看,刚才丢钱的是那个白痴。薛蓝的眼球四处游移,他真的很想打败后背,痛哭一场。每次为了避免被抓得太快,我都下意识地躲在这个孤独、偏僻、破败的落小巷,我拿到了所有的赃物,找到了我的藏身之处。最糟糕的是,如果我想大喊非礼,没人会来救我。对方充满敌意的眼神,不禁令薛蓝缩缩单薄的衣服。
这时,风在微微摇晃,我看到了我周围的三堵墙。我看着我的瘦胳膊和瘦裤子。我看着挡在我前面的“坏蛋”。他们凶猛、高大、颤抖、害怕。那些想要乞求怜悯、紧张和慌乱的人只能唱“啊哈,啊哈,啊哈,啊哈”
唐宇面面相觑,对面露出了苦涩、呆滞和无趣的神色,拿出一锭银子,放在地上,转身离开。
空气中飘着一句——:“姑娘,下次你不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你有手和脚。你可以赚钱养活自己。不要再偷了。现在还是太晚了。”
薛蓝吓了一跳,又呆呆地看着。对方没有抓住他,踢了他一脚。他放下银器,说了些好话就走了。必须是一个好男人,英俊非凡,无伤大雅地与百利交朋友。做一个跟随者总比今年在街上冻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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