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自己的抱负。
当曹操来到尚书台时,新任尚书丞荀彧,早早率领着尚书们已经等候在尚书台大门外。待曹操在官位上就座,荀彧上前道:“恭喜明公,贺喜明公。如今你我蒙陛下厚恩,得以执掌尚书台,大汉可兴矣。”
曹操叹了口气,说道:“我昨夜粗略看了看如今朝政之实施,弊政、害政、懒政、庸政,都很多啊!”
荀彧说道:“无妨。明公不是早已拟好了新政吗?如今尚书台到手,朝廷入彀,革除弊政,正当其时。”
曹操郑重地说道:“好!文若,我们这就开始吧!”
“遵命!”
晚些时候,尚书台下达了一条条政令。第一条,朝廷清查天下田地,凡不能证明为有主之田地,一律收归国有;
第二条,朝廷以国有土地为基础,实行屯田制,鼓励饥民屯田;
第三条,朝廷鼓励开垦荒地,凡开荒者,土地三年不收赋税;
第四条,朝廷自太仓中拨出一百万石粮食,各郡也需从府库中拨出若干粮草,赈济饥民;
第五条,朝廷重新选派刺史巡视各郡,沙汰贪污官吏;
第六条,在尚书台外以及刺史府门外设立密箱,鼓励百姓书写检举信,揭发贪官污吏;
第七条,加大对贪官的惩罚力度,凡贪污受贿过万钱者,一律抄家斩首,过十万钱者,尚须全家下狱,过百万钱者,再罚全家男子充军,女子为官奴;
第八条,保留买官制度,并将买官的花费提高众多,万石者如丞相、大将军,需向朝廷缴纳良田十万顷、钱五千万、布帛一千匹;五千石者如三公,需向朝廷缴纳良田五万顷、钱一千万、布帛百匹,依次递减;
第九条,鼓励各郡官营尚坊大量生产丝帛;
第十条,鼓励各世家与西凉通商;
第十一条,命令各郡向朝廷推举孝廉、自太学中简拔人才授官;
第十二条,停止土木之兴,停止征发徭役,并将正在服徭役的人遣回原籍;
第十三条,重修汉法,规定日后徭役不再是所有平民的义务,一切触犯重罪的刑徒需要服徭役;
第十四条,取消人头税的征收;
第十五条,将田赋从十税一降低至十五税一;
第十六条,大减宫中用度,放还宫中及各地行宫中总数七千采女;
第十七条,裁撤众多虚设官职,合并职能相似的官府;
第十八条,不准民间私自养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