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势,也不是不可能的。”
“啊!”得知自己还有希望的袁尚眼中闪出精光,他连忙牵住沮授的衣袖,虔诚恭敬地俯首说道:
“还请先生教我!”
“从当下的情报来看,麹义的兵马之所以能够逃得如此之快,乃是因为他抛弃了全军的辎重和甲胄,轻装疾行,加上不惜马力,这才能够日行百里之远。”
“但兵法有言,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军将;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将军。麹义的兵马倍道兼行,就是以为能够远远甩脱追兵、沿途郡国也来不及拦截。若此时耗竭体力赶路的叛军被一支兵马从后追上,亦或是在前方被截杀、伏击,只怕当场就会一触即溃、败如山倒。”
“对,对,先生说得好,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听了沮授的分析,袁尚眼前拨开了云雾,仿佛又抓到了一丝的希望。
这里的情况已经隐瞒不住了,麹义逃脱的消息迟早会被邺城的自家父亲知道,所以自己也无需再纠结上报与否,时下能够做的,就是赶在自家父亲派人来取代自己之前,将麹义一举擒杀了,将功补过,那自己就还有不小的希望。
沮授刚刚也说了,麹义的兵马为了逃命,连辎重、甲胄都全部抛弃了,士卒的体力更是全部耗费在了赶路上,这个时候正是叛军最虚弱的时候,随便一支兵马,只要遭遇上了,就能够轻而易举地解决了他们。
指挥调度常山、巨鹿两地的兵马,袁尚是没有这个职权,可带领兵马越境追击,袁尚自忖若是能擒杀麹义,还是值得担这个风险的。
问题是,麹义轻装疾行的军队脚程很快,自己该带哪一支兵马前去追赶?
袁尚稍稍一想,就觉得文丑麾下的骑兵正是最合适的人选。
“先生以为,让文将军麾下骑兵追及如何?”
沮授也知道,眼下能够追上麹义的兵马的,大概也就是文丑带领的骑兵了。
之前若袁尚若是不贸然用兵,不将他们派去文安追杀麹义的疑兵,那有文丑麾下的这一支骑兵作为快速机动的兵力,他们是有很大可能在野外追上弃城而逃的麹义的。
现在也只能够用他们来亡羊补牢了。
只是沮授还是不无担忧地说道:
“文将军虽勇,但麹义狡残成性,如狐如狼,只怕还不是麹义的敌手啊!”
“那先生以为该如何?”
“授不才,愿请命随文将军领兵同往!”
看到沮授的主动请缨,袁尚突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