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呢,和火枪在那边审那个小黑人,华哥,我没见过这么苗条的黑人,一点都不像黑人的块头。”
“你真的很无聊啊,这种事你也研究一番?我告诉你,没事多练拳吧,你这样的身手,什么时候能给你爷爷报仇?”
“切,华哥,现在什么年代了,报仇不一定得靠拳头的,我有脑子啊,我是食脑一族。”
“好吧,那你这个食脑的告诉我怎样弄倒温帕吧。”
“华哥,弄倒他干嘛啊,我们找到他,打他黑枪把他一枪爆头了不就行了?”
“好啊,那你找到他再说。”
无论从哪一方面,范本华都还没完全适应这个国度的江湖,在他认为,报仇不一定得让仇人死,因为还有比死更可怕的,但对于这个地方的江湖来说,报仇最痛快的就是死。
事实上,他已改变的够快了,才几个月,他已从一个温文有礼,谦恭谨慎的人变成一个行走于江湖中的暴戾青年。在国内,别说枪,就是刀子他除了切菜的菜刀之外,其它什么刀都没摸过。而现在,他睡觉的时候枕下都放着刀,哦,从今晚开始,枕下也放着枪了。
张天养给他们准备的几把火喷子很小巧,造型也不错,他很喜欢。
他不知道,张天养给他准备这几把M9可是镁陆军都在用的家伙什,它体积小、重量轻、使用方便、动作可靠,射击精度高。这玩儿的维修性好、故障率低,据试验:这玩儿在风沙、尘土、泥浆及水中等恶劣战斗条件下适应性强,使用寿命很高,是一把好家伙。
隔壁房间,火枪和王忠正在审问戈比,这小黑皮嘴很硬,竟然用沉默对待,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其实他心里是非常怕的,开玩笑,世上真不怕死的人没几个,当自己落在敌人手里的时候,不怕的事实上是没有的。那些被敌人抓住了宁死不屈的人,并不是他们不怕痛不怕死,而是他们的信仰支持不可以苟活偷生而出卖自己的人。
信仰是很宝贵也很可怕的东西,在那些动荡的国家,很多身上绑上炸药冲向他们的敌人引爆,他们所以这样干,只是因为他们被某种信仰支持而已。
戈比的信仰是钱,信钱的人其实是最弱的,这已有无数的例子证明了,虽然这些信钱的人有钱的时候看起来很强大,但实际上他们是不堪一击的。
火枪要动手的时候,范本华进来了。
“怎样?他说了么了?”
“一个字都没说,我正要给他尝尝我的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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