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肇基之间存在着不错的私人关系,而且双方的来往密切,因此沈犹龙并未撕破脸,而是不断派遣心腹,前去说服李肇基,但也做好了撕破脸的准备,结果被李肇基一招解决。
李肇基的办法则更为简单粗暴,他直接命令朝,鲜王李淏派遣心腹大臣前往南京,以世子之礼请求大明的册封,还把自己的儿子送去当人质。
李淏甚至表示,只要大明册封他为朝,鲜王,他立刻与大顺断绝关系。
这一招,可谓堂堂阳谋,让整个南京朝廷都进入了狂欢的状态。在李肇基眼里,朝,鲜重为大明藩属,也就得个名声,没有什么实际利益,有面子没里子的事,毫无意义。
但对于大明的士大夫来说,这可是关乎正统大义的问题,朝,鲜的反正归附,就是证明,偏安江南的大明,比已经占据京城的大顺更像是中国正统。
再加上李肇基也无意与满清决战,只求在朝,鲜半岛夺取更多的地盘,这不影响大明的战略利益,因此就不再掺和这件事。
最终,济尔哈朗代表满清,杨彦迪代表东方商社,李淏亲自出席,三方一起,在汉江冰面上签署了《汉江条约》。
条约最重要的就是划分了半岛的南北边界,这经过双方几次反复确定的边界是一条自然边界,以汉江干流和汉江支流北汉江的支流昭阳江为边界,这一条江,昭阳江-汉江,是自东向西流的,就确定了九成的边界,简单而粗暴。
交易和妥协是政治的常态,这是李肇基领会于心的道理。《汉江条约》划分的边界对于商社来说也算是有利,早先提出的南四道,完整的得到了三个,只有京畿道也得到了大半,而且都是肥沃的平原地带,还得到了江原道的一部分,对于所得地盘,李肇基是满足的。
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得到汉城这一非常具有象征意义的城市,原因也很简单,汉江城在汉江之北。
《汉江条约》除了划分了地盘,还规定了其他条款,比如商社不得占据觉华岛以北的岛屿,双方在汉江两岸三十里的范围内不得驻扎超过千人的军队。
汉江之上不得建设浮桥,只允许在汉城一带拥有渡口,并且严格管控。
这个条约的有效期是五年,五年之后双方如果都没有异议则自动续约五年。
相对来说,满清方面更重视自己的边界安全和对外联络渠道,条约签订之后的一段时间,双方仍然有代表团驻扎于汉城之内,不断增加和修改各类条款。
条约约束的范围也从半岛,慢慢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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