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了。
番茄
左右环顾一圈,也没能发现任何的可疑之处,只不过那一屋子的草药味道,还是冲得她为之皱起了鼻子。
毕竟草药的味道,还是多多少少的会让人感到些许的不适的。
一屋子的瓶瓶罐罐,也不清楚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不过当兰汐发现,自己之前所受伤了的小臂,早已是被一层层的白布给缠得紧紧的时候,她一直悬着的心,至此才算能暂且搁下了。
往后的几日,对于兰汐来讲,就显得平淡了很多。
每日到了点儿,她就会遇见给自己端来饭菜的童子,而这位童子的职责可不仅仅只是来保障她的日常生活起居的,其最为主要的工作,还是来替她换药的。
而令兰汐感到最为惊讶,无疑是她第一回亲眼看着这位童子给她换药的时候所发生的事了。
要知道一点,作为一名常年都在刀尖上跳舞的人来讲,身体上遭受到一些伤痛,这本就是一件在所难免的事,所以对于那些不怎么打紧的外伤,单就只看其表层所结的痂,
就能大致的推测出其伤口完全愈合的时日,毕竟有句老话说的话,久病自成医嘛。
而自打兰汐第一眼看到了自己小臂上的伤口后,她便心里大概有了一个概念了,因为从其结的痂的厚度、硬度以及所沉淀出的色泽来看,自己小臂上的伤也有些时日了,也就是说,她已经是昏迷了一阵子的时间了。
同时在当童子提及到自家的门店乃是在秦州的泾南城的时候,也就从正面是更加印证了她之前的这些猜想。
奇怪...
真的很是奇怪...
她明明是为了追回刘熠而跑去了尤东的永春,可为何醒来之后,自己却会出现在千里之外的秦州泾南呢?
要知道,即便是走官家所修缮的商道,即便是采用当前最为迅捷的好马匹,单就从永春来到泾南,少说也得大半个月的光景,可是从她现阶段小臂上所结的痂的恢复程度来看,眼下距离自己昏迷的时日,也不过四五天罢了。
再加上自己彼时已经是来到了泾南城,自己的这一身的伤也已被医治妥当,那也就是说,自己很可能已经在这个小医馆儿内躺了几日了。
由此便能推断得出,有人是在一两日的光景下,是带着昏迷的自己从永春来到了泾南。
天呐...
这得有多么大的能耐,才可能让一个人的速度是达到了这般令人无法去想象的程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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