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
酒刚喝完,陈博又给王伟倒上:“二哥,酒逢知己千杯少啊。”
“男人不喝酒,枉在世上走。”
“宁可胃上烂个洞,不叫感情裂条缝。”
“东风吹战鼓雷……”
五分钟之后。
“呕!”
敬酒词才刚刚预热,最诈唬的王伟就吐了,吐喷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装的,边吐边说:“兄弟们,不能再喝了,不能再喝了,再喝就废了。”
“这就怂了?”
“我错了。”
“错哪了?”
“不该吹牛。”
“……”
酒肉穿肠过。
情谊自见深。
孟轲看着兄弟们,心里想着,年轻还真是个聊骚而又放肆的时节,真好,最好能一直好下去。
孟轲记得有一本书上说过,探索便是在追寻生的意思,不管探的是什么。既然自己有幸穿越平行世界,又得到一个貌似很牛叉的金手指,就不能浪费,姑且努力试一试,万一牛掰了呢,到时候去老孟家的祖坟前上香,也好吹吹牛逼:“看,孟家小子很厉害吧,没谁惹得起,兴奋不兴奋,傲娇不傲娇?”
文抄公其实很简单的。
缺就缺时间的沉淀。
而且。
需要吃苦。
真想做人上人,那就得吃苦,有金手指加成都得吃苦,孟轲比谁都清楚这条路有多难走。可难归难,心里和精神上他会鄙视,咱啥也不惧。他也有想过,很可能自己是飞蛾扑火,掉进肮脏社会的泥潭里最后会粉身碎骨。
可遇见是故事的开端,错过是宿命的缺憾啊。
干就是了。
生活就像是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你不尝一下,怎么知道是巧克力,还是翔呢?孟轲想让这个时代记得,有个人曾经来过……带着满身的才华。
夜渐深。
美酒让人亢奋,但躁动的内心让四个人意识到,是时候转场了。
昏暗的路灯下,四个人勾肩搭背,一路走一路聊,微醉中也不知撞没撞到路人,反正这个时候出门瞎逛的,没啥子良民,敢锵锵的都是横逼,后来韩明还跟一个染了黄毛的醉酒小混混发生了些许冲突。
结果。
一个回合KO。
微醉状态的韩明一拳头就解决了对方。
凶得一逼。
对方怕是都没看清楚是谁出的拳头就被捶歇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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