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
但事实上并不是如此,仍然有许多人遵守交通规则。
而根据人性本恶的前提假设,霍布斯认为必须有一个绝对的、无所不在的权威监督每个人履行道德规约。
如果人性本恶,没有一个人会心甘情愿地遵守道德规约,但是事实证明:人还是有善行、人还是有道德、还是有利他的行为。”
...
一辩吴淑燕直接是用“交通规则”的事例来进行举例,虽然这道理上说的通,但是在初始听到这段话的时候,就让人觉得不太对劲。
稍微带着点脑子思考一下,就会发现,这个何止是不对劲儿啊!
简直就是为了“人性本恶”提供了一个绝佳的事例!
如果说,“人性本善”,是导致人们遵守红绿灯交通规则的原因的话,那将法律置于何地呢?
这显然是说不通的啊!
按照这位一辩选手的说法,那何必还要制定有关于交通的法律与法规呢?
由此类推,既然对方说“人性本善”,那么是不是包括交通的法律与法规需要废除之外,其他的法律与法规,都必须要消除呢?!
当然,这个很可能正方会说:“不能啊!因为这世界上还是有恶人的呢!”
那就可以反问一句,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现在的教育不行呢?
因为都把一个好人给教成一个恶人了!
那是不是得改革教育呢?
不仅是朱铨,也包括了在台上的其他三名队友,都是听到了正方一辩才这其中所犯下的错误。
几人互相看了彼此一眼,默契的点了点头。
一辩吴淑燕继续论述道:
“如果人性本恶,那么我们只有两种选择:
第一个是活在一个“老大哥”无时不刻不监督我们的世界当中;
第二个是我们人类社会将是彼此不再相信。
如果这样的话,我就会看到一个老太太跌倒了有人把她扶起来,人们则说他居心不良;
而我们在辩论会中建立起来的友谊都是虚假的装腔作势...”
在说到这里的时候,弹幕上的观众乐了,直接弹幕护体:
“小姐姐,你来我华国看一看就知道了!救人者,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居然还是要赔偿一半的医药费!”
“看来这真的是没有经历过社会毒打的少女啊!”
“据统计表明,家里面没有三套均价三百万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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