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健此时刚从一款十几万的“风田”中出来,上身穿着高尔夫衫,下穿浅色西裤,皮鞋锃亮,手表闪闪,从这一身打扮和座驾来看,混的还不错。
这时,一个很漂亮的年轻女子又从车中出来,伸手挽住孙健手臂。
孙健上学的时候就好显摆,说话也刻薄,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郑云很是烦他。
碍于同学面子,又是多年不见,不好不打个招呼,笑道:“行啊哥们儿,混的相当不错!”说着,朝他们走去。
“我女朋友,他是我初中同学。”孙健相互介绍着。
“你好!”孙健女朋友伸出手来,要和郑云握手,看到他手掌沾染了一点辣椒酱,又缩了回去。
郑云向她一笑,表示打过招呼。
他一直想着要买几件好衣裳,偏偏就没抽出时间,陪家人旅游也玩的不亦乐乎,又忘记这茬。
回到家中,虽然换了身衣裳,仍然是很旧的。
那孙健一看郑云这身穿戴,心中对他极为轻视,一边上下打量他,笑道:“在哪儿工作呢?”
“酒厂。”
“酒厂?哪家酒厂?”
“秋露。”
“卧槽,那酒厂马上就要黄了。在那儿干什么活呢?搬运工?”
“嗯。你干什么呢?”
“我混的不怎么样,琼华酒业市场部经理的一个小助理。”
孙健虽然说自己是小助理,可那举止神情却十分骄傲,自认为混得相当不错。
“厉害。”郑云随口一说。
“你上高中的时候不是挺牛逼的么,怎么混成这样?”
“嗯,没混好。”
“哈哈哈,尿了?”
孙健在初中的时候虽然对别人说话很随便,可他却不敢对郑云如何,当时一口一个云哥叫着。
可此时,他就像站在高峰之上,藐视郑云之小,说起话来就好像完全没将对方当人看。
郑云实在不愿搭理他,随便问了问他干什么来了,孙健说,今天初中同学聚会,几个有钱的主起的局,在聚贤阁吃饭。
他说完,笑道:“要不,你也去见见老同学?”
他那欠揍的笑容和语气似乎在说:“你要不怕丢人就去!”
“没空。”郑云一笑,语气漠然地道。
“那我就上去了,再联系。”孙健虽然这么说,也没和郑云要联系方式,与女朋友往酒楼走去。
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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