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如果抛开某些过于先进的东西,先把适合当前技术的部分制作出来,也是可以的。
而根据林大爷所说,当初包括邓爷爷在内的一批首长,在看了这款枪的图片跟数据后,都相当喜欢,尤其是听说世界各地都还没出现过这款枪之后,都希望能尽早搞出原型,哪怕是简配的原型,先看看成色。
换言之,因为很多领导喜欢这款枪,所以要尽快搞出来,最少也要搞一个简配版。
这其中,设计跟简化方面,肯定不能由红光机械厂来做。
红光机械厂承担的任务,是进行基础零部件的加工制作。
也就是说,这款枪的基础零部件,比如枪管啊,枪机啊,弹簧啊这些枪支的基本构件,都是由红光机械厂来制作。
为此,红光机械厂专门腾出一个最好的车间,调集最好的工人,来进行全面攻坚。
这其中,就包括曹志强特别聘请的壹大爷。
壹大爷虽然退休多年,但好歹也是八级钳工的底子,手或许不行了,但眼力犹在。
而且壹大爷的组织能力跟管理能力也不错,由他带领小组去攻坚那款无托步枪的基础零部件,问题不大。
到现在为止,时间也过去不少了,那个实验车间具体操办的怎么样,曹志强也不得而知。
毕竟那是高度保密任务,不可能随便告诉当初还远在东京的曹志强。
不过等曹志强回京了,估计就能知道具体进度了。
反正这些所谓的保密玩意儿,对曹志强肯定是放开的。
总之,目前来看,红光运输公司,应该是最适合先一步来香江开分公司的。
虽然红光运输公司还只是红光机械厂的下属公司,暂时不具备独立的公司资格,依旧是披着红光机械厂的皮,但这种事情不难办。
只需要通过某个海外投资公司,在香江成立一家空壳公司,然后再跟红光运输公司进行股份制合作,搞成一个合资公司,那就可以了。
到时候,红光运输公司,就只是那家新成立的合资运输公司的大股东,自然有权利派人去香江工作。
至于以后红光机械厂真的裁撤了,产权的问题。
这也不怕,只需要合资公司成立的时候,签署一个受香江法律保护的合同就行。
只要合同写明,合资公司只承认红光运输公司为公司的股东,红光运输公司作为股东方,如果产生法人变动,需要提前通知另外的股东,并征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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