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轻易把日本艺人引入我国唱片市场。
但我们不同,我那家唱片公司虽然名义上是国有,但实际上是我的一言堂,一切都是我说了算。
只要我先在你们日本这里有一个成功的典范,让我能对国内有个交代,让国人有点自豪感,我就能很轻松的打着中日友好的旗号,把你们这里的艺人引入我国了。
到时候,我就可以给你们的艺人出唱片,在我国发行,发行后的分成呢,会按照对等原则,你们啥条件,我也啥条件。
所以,我这个百分之十,真的是对双方都有好处的。
我要是你,别说百分之十还赚钱,就算不赚钱,为了多开辟一条中国市场,我也得干啊。
当然了,我本来是可以要更多的,不只是要百分之十。
我是看在远藤前辈的份上,加上您是第一个对我特别尊重的唱片公司社长,所以我才给您开这个价格。
要是您实在为难,那就算了。
反正呢,对我来说,我就算不在日本唱歌出唱片,也没什么。
毕竟我可以赚钱的地方多了去,光一个中国市场就够我吃的了。
我在国内一张唱片,随随便便就销量破四百万张,个人收入随随便便就破四亿日元,我并不是非要指望日本市场的。
之所以想在日本出唱片,更多是为了给国内一个交代,再就是给我身上贴点金,增加点含金量,回国有的吹,这您应该懂的吧?”
山本德源摸着下巴考虑了一会儿,终于深吸口气:“好,那就百分之十,但是只能跟你本人签约。”
“这不行!”左田雅志突然道,“山本社长,曹桑是我们会社的独家签约艺人,你跟他的合作,必须通过我们会社!”
山本德源澹澹的看了一眼左田雅志,微微一笑:“独家签约艺人?左田君,曹桑是外国人,不是日本人,在这边也没有工作签证,你说的那些合同,在这里根本就没有约束力,最多是个意向书,曹桑是可以单方面作废的。”
一听这话,左田雅志不说话了。
的确,这种跨国协议,是非常麻烦的,想要有法律效力,必须双方国家都协商好才行。
但很不幸,目前的中日虽然友好,可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
尤其是曹志强这种拿公务护照跟商务签证的人,理论上是可以单方面毁约的。
当然,如果曹志强肯拿着这份合同,去大使馆加签,有大使馆出面公正作保,那就有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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