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的工作。
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不再是维护贵族阶级为基础,而是为所有突厥人的安乐为基准制定出来。
细则繁多,但只要是人类,就能明白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样的法律保护。那就是对自己的生命、财产、居住、出行、个人与他人关系等方面,要求司法官员们能够对此负责。
所有官吏,包括族长,都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正常的工作。对于他们工作的好坏,以及是否廉洁公正,由在所有突厥人中备受尊重和信任的人,组成的“大义院”来进行监督。
相当于现代廉政公署的大义院,虽然没有更多的报酬,但因为是由所有突厥人共同选举出来的人,担任各层级的职务。因此,它的无形威严,与司法署衙旗鼓相当。
大义院拥有对于突厥政事的大部分裁决权,这是人民赋予的权利。
这些细化的内容依次得到落实,再有就是对于原突厥军队的改革。
军队,作为保护族众的有组织的部伍,已然存在。但它的性质既然已经改变,那么,这些军队及其兵将的职责,也属于所有突厥人严密关注之内。
具体来说,军队由族长安排各级将领负责。出则为征战之兵、入则为守戍之士。
是否出兵,由所有衙署共同参与决策,族长相对有较大权力,当必须最终得到大义院的认可——这是人民的权利。
事务依次得到穿越到这个蛮荒之地的宋通,按照现实状况与未来现今问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细化的制定与调整。
对此,阙特勤作为首任大族长,即便是原本头脑精明,现在也感到很有压力。
毕竟,这是重新开天辟地的改革,对于原来野蛮从事的突厥人,阙特勤有些心里打鼓。
心里打鼓不是拒绝,心里打鼓是需要现实的鼓舞!
宋通随即再次颁令:对族中事务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可以在公众推举、大义院最终确定之下,把这人的头像镌刻在乌德鞬山上!
听到这个信息,阙特勤只恨腿伤痊愈得太慢,不能令他尽快以更高的热情及行为,投入到为突厥民众生活、生产等方面的更多事务当中去。
自己的头像,能够永远地雕刻在乌德鞬山上,那是作为世间凡人的最高梦想。
古往今来的无数蛮族领袖,没有一个可以享受到这个尊崇。阙特勤咬紧牙关,暗自发狠。
这既不是忍住伤痛,也不是对自己的职责忧惧,而是他誓要做能把头像,镌刻在巍巍的乌德鞬山崖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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