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良涛在脑海中回忆昨天下午洛孟凝和秦向文完成的电子数据分析报告。在报告中却并无提及找到有关李秉德和周穆清的电子证据,甚至分析报告还显示许静嘉并无蒐集两人资料的习惯。而更为吊诡的是,相反地,周穆清的日记,和种种电子证据均显示,李秉德和周穆清两人均反过来会蒐集有关许静嘉的动向和相片。
到底是许静嘉另有电子装置?适当地做了掩饰?还是作案者另有其人?
在正式开展网络骚扰之先,作案者应该已经以木马程式,对李秉德和周穆清进行了一段时间的监控。之后,才透过监控期间所搜集的资料,对李周二人展开网络骚扰。
作案者倾向以骚扰手段,使李周两人陷于恐惧和极大的不便之中。针对李周二人的手机分析报告显示,李周二人在死前少有亲近的朋友,与家人间的关系亦深受影响。
而李周两案之间相似的作案手法、同出一源的木马程式,都显示作案者是同一个人。
综合两宗案件的作案手法,作案者的行为模式无疑是高调的,似乎没有隐藏其行为的打算。以古老的木马程式入侵璞瑜公司的网络,被发现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以作案者的技术也并非没有更隐秘的方法可用。如果这一点,尚可以将作案者的目的理解为将李秉德推进更深的深渊,那么对周穆清下手又该要如何解释?
根据作案者对李周二人的了解程度,作案者不可能不知道周穆清的哥哥是警察,而且还是反黑的帮办。如果将周穆清逼得紧了,警察立案调查事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此外,在李秉德和周穆清的手机里,那没有彻底删除的木马程式和完整保留的日志档案都必然会成为有力的电子证据,作案者却都予以保留。
这一点在傅良涛心里,也是一种高调。
因为发现木马程式的残余部分后,调查人员誓必会追查到,木马程式的外壳是在李周二人死后才被删除。
傅良涛透过这种种细节,彷佛感受到对方的呼唤。
来吧……有本事,就顺着这些证据来抓我吧……
试问,这不是挑衅又是什么?
这一类的犯罪行为显示作案者的动机为透过控制受害人恢复自信或自我价值,同时证明作案者自身所理解的权力。
犯下这类犯罪行为的作案者,通常会随时间建立更多的自信,其行为的主要特徵为轻视执法部门,清楚了解自己的犯罪能力而无惧被认出。甚至,可能不合常理地做出一些令自己会被抓的事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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