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上看到过。好巧不巧,电影里的原型就是这。
我之前当过编剧,所以了解过一些创作相关的要点。比如在创作一些故事的时候,最好是回避真实地名。特别是一些可能和负能量事情有关的,最好回避。比如内地的悬疑片,往往会虚构出一个城市,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绿藤市。这样就是为了避免得罪某些观众。
按理说,电影里这个造谣的人,挺可恨的,观众看到难免会恨屋及乌,所以应该回避。但为啥电影里就设定在这个有真实原型的城市呢?这也太巧了。
一个巧合是巧合,这三个巧合还是巧合吗?这指向性着实是有点......强。
当然,也可能是巧合。最好是巧合!
肯定是巧合。
感觉两年前好像有一把飞刀,差点误伤了我。搞得我今天有点语无伦次。但是我现在无比相信,这一切是巧合。
应该是我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太把自己当个人物了,我这种扑街,其实都是我YY的。按理说应该是不知道我的。
我肯定是自我意识过剩,自我感觉良好,觉得全世界都围着我转,动不动就觉得是和我有关,其实根本就无人在意,根本就是0个人在意。配吗?您配吗,是吧。应该是这样。
不管怎么说,这么多年风平浪静,人家真的是一个很大气的人。
我记得某一年风头很紧,写内娱某些女明星的书和谐了大半。大家应该有印象吧?当时据我得到的消息,好像是某个我不能说的经纪公司,直接把律师函寄到起点了,反正当时搞得华娱类型非常惨。
对比之下,我把角色都写成这德行,啥事没有。从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你看,我粉的人,那一定是非常有格局的。所以我是粉丝,不是黑粉。
这些事已经过去了,但是我现在后知后觉,认为我还是要有一个表态。万一真的有什么事,起码能证明我确实认错态度良好。
咳咳。
我真不是黑粉,我真是粉丝。
我承认,当年完全是我笔力问题,因为是第一本书,没有写好。我本意是想圈粉的,但是实力不允许。
我改了,我真的改了。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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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书写到这,追读没多少了,我现在纯是用爱发电。这章‘免责声明’就放在这了,希望仅有能看到的诸位,别截图,别往外发,别往外传播。太丢人了,谢谢了哈!真别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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