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这具身体也有足够好的嗓子,虽然不及原来的一半。
虽然过路的人都听不明白这个小乞丐在唱些什么,但是音乐是无国界的,只要你唱的好听所有人就都会喜欢,只要你唱的深情哪怕语言不通也足以传递情感。
约莫是因为歌曲是从来没有听过的风格,一曲作罢陆尘的碗里就是多出了三个铜币。
陆尘作了个揖,顺势将三枚铜币收入口袋中。
一夜风雪 塞外马蹄踏星辰
刀剑纷纷 一身红衣寄风尘
血洒荒城 那染色的年轮
我用生命写下 来世相见 勿等
……
从太阳初升到黄昏薄暮,陆尘唱了三十多首曲子,其中大多是重复唱了二三遍的,一天下来瓷碗已经被填满过了两次,五十多枚铜币装在一个袋子里,每走一步就会发出好几声清脆的响声。
不过好日子估计也就开始这几天了,人也就是图个新鲜,真论音乐底蕴他甚至还不如对街拉二胡的。
而且他还不会这边的语言,连回应、吆喝都不会。什么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的话他倒是知道,但不会说。
对街那个同行就不一样了,一看就知道是老手。每次稍有冷场就吆喝几句,然后场面就又回暖了几分。
不过要说最吃香的果然还是酒楼里面的,不投钱但是客人买酒就有分成。
陆尘:嗯?好像有人在后面偷偷跟着,是见财起意吗?还是害死了原身的家伙。要不要先试探他一下,前面的拐角我过来的时候有留意到有个狗洞,可以缩在里面进行反击,嗯!
「被发现了吗?不,他只是一个小鬼罢了,不可能发现我的。」
陆尘稍稍加快了脚步,观察了半天还是没有找到镜子一类的东西,只得是装作没拿稳的样子洒落两枚铜币,借着蹲下去捡的瞬间,他看到后面那人的草鞋,果然还是在跟踪着他。
虽然大街上穿草鞋的比比皆是,但是色调还是有所区别的。大多还是以鲜绿色和枯黄色,只有这人的草鞋颜色特别深。
陆尘:没有武器的话就算是我也有点难办啊,现在弄的话又太明显了。
“爸爸,我要吃糖葫芦。”一个穿着红袍子的小女孩扯着一个书生打扮的年轻男子叫道。
“不行,再吃牙都要掉了。哎哟我的小祖宗哦,别哭了。最多一串,再多你晚上吃不下饭,被你娘亲知道了咱爷俩又要一个跪搓衣板一个抄书了。”青衫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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