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让太监去当官,制衡当地的官员,分他们的权,以此来防止有可能发生的叛乱。比如万历朝各地的镇守太监、守备太监,还有矿监、税监等等。
问题是这一招已经被历史证明过了,不光不管用还会起到反作用,这也是人性使然。
当太监的大多从小疾苦,在宫里慢慢往上爬,到头来也就能混到司礼监当个掌印、秉笔啥的。整天都要在皇帝周围转悠,只要当皇帝的别太瞎,他们还是拿不到多少权力,充其量是双白手套,狐假虎威而已。
可要是让他们外放,还是万里之外,手里再攥上大把的实权,心态可就真不一样了。即便把王承恩和魏三派过去,洪涛也不敢保证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之后,他们还能像现在一样忠心耿耿。
人这玩意是会随着环境、地位的改变不停变化的,官员如此,太监也一样,他们都是人,都逃不脱人性中的缺陷。
如果自己真这么干了,等他们犯错之后大部分罪责都是自己的。这不是故意把人往火坑里推嘛,生怕他们没机会犯大错。
“朕直说了吧,恢复太监镇守地方的旧例是不可能的,因为那个办法已经被证明过不可取了,何必要再试一次呢?
至于说海外领地总督会不会尾大不掉,朕以为是没有任何办法完全杜绝的,只能把概率尽可能降到最低,具体措施无非这么几种。
第一,要敢于放权。越是束手束脚越容易引发逆反心理,从而对朝廷产生不信任感。
可以仿照当年的吕宋模式,由总督领政务和部分人事安排,但无权干涉军事。为此海军和陆军都要增设新都司以方便部署,仍以三年为期轮换。
第二,要有严密的监管措施。总参统计司、锦衣卫和皇家顾问处都要派驻分支机构,人员也要做定期部分轮换,及时将海外领地主要官员的情况向朝廷汇报。
第三,要有未雨绸缪的准备。有道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两位爱卿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该有的预防措施必须得有。不是朕不信任众臣工,而是职责所在不得不防。
目前朕能想到的措施大体上分为两种,针对个人与针对整体。个人嘛,很好理解,既然总督一职是流官,任期内就不要在当地购置产业、携带子女了。
整体稍微复杂些,北美洲西部的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经过几年的开发之后绝大部分民生、军用物资基本都能自给自足,这是好事。
但出于安全考量,朝廷可以故意挑选一两项关键产业不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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