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爱屋及乌”,外人不知,他这个当事人还能不知道,曾娟为什么会选择和他相亲,又私下里相知相守那么多年,并且,愿意为了他而甘冒被无数人鄙夷讥诮的风险,而在离婚后再嫁给他?
不就是因为,他是林初夏的四叔?!
“那……我们明天是去市里找初夏?还是去罗岭找我爸和二叔?”
曾娟瞪了林爱军一眼,如果不是知道这男人蠢得一批,根本就察觉不到她的用意,她真会以为他在反讽自己刚才那番话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
林爱军跟只最忠诚的狗子一样,一脸期待又希翼地看着曾娟,完全不知道刚才那短短一刻,他就已经在生死悬崖边缘走了一遭。
曾娟深吸了口气,只觉得刚才想那么多的自己,才是真彻头彻尾的傻子。
不,不,她这么聪明又机灵的人,怎么会因为林爱军那茫然又无辜的神情,和无厘头的做事风格而生气?最多,不过是“一孕傻三年”而已。
“明天陪我回趟娘家。”
“好。”
林爱军想也不想地应了下来,并不觉得曾娟自从嫁给他后,隔三差五就会回一趟娘家的举动有什么不好的。甚至,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如果可以的话,他都愿意做上门女婿。一切,只因,曾家两老待他,比林家两老待他,那是好到天边去!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女人做月子和生养孩子这些事情,他没经验,而,岳母就不同了。
自家呢?倘若,老妈或二婶在,再或者,大嫂邓秀珍愿意帮忙,又或者,三嫂王容并没有外出打工,那么,不仅可以服侍曾娟做好月子,而且,在关键时刻,还能给予他们夫妻俩一定的养育儿女的经验。
得亏,曾娟没有“读心术”的技能,否则,一旦她知道,林爱军对她父母的尊敬和孝顺,是因为将他们当成了工具人,那么,此刻的她,别说静下心来,回忆前几年,将林初夏接到自家住的那段时间里,观察到的林初夏的喜好,并准备这次回娘家的时候逐一安排上,早就怒火冲冠地拍案而起,和林爱军再来一次邻居摇头晃脑感慨的“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相爱”了。
与此同时,再次从来罗岭镇赶集的邻居嘴里得知,林爱军陪着曾娟,又一次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了曾家的消息后,林爷爷和林二爷对望一眼,彼此都瞧见了对方眼底烦闷和憋屈。
“大哥,以前小四脑子不灵活,但也没蠢成这样啊!”
林爷爷摇摇头,“老大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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