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见识,没人贩子,可能有别的啊。咱们在温哥华的时候,你忘了?酒店门口那个流浪汉?”万年眯眯眼睛道。
“就那个要吃喝的?”刘思思问道。
“是啊,你当时没怎么听懂,人家可不止要吃喝,还要钱来着。”
万年道,“要不是当时有保安过来,指不定就得上来抢。”
兴许是社会福利太好,温哥华的流浪汉问题十分严重,有的是酒瘾,有的是药物成瘾。当地政府还特意设立了流浪汉营地,直接占了一个小街区,跟隔离区也差不多,当地人经过那片都得小心,害怕被流浪汉打劫。
“别吓唬她,这边又不是温哥华,这两天正是电影节期间,治安好很多的。”
万倩没好气道,拉拉刘思思的手,“走,出去溜达溜达去。”
说罢,两人便扬长而去。临出门,刘思思还扭头做了个鬼脸。
跟小孩似的···
“唉,媳妇叛逆伤透我心啊···”
嘴里头跩着酸词,万年提起老姐的大箱子,往对门的房间走去。
打开窗透透气,卫生间冲冲水,这也就完了,没啥好收拾的,店家每天都会打扫,很干净。
这货倒是有心给老姐收拾一下衣服,不过想了想还是放弃了,没那胆子。毕竟,除了衣服之外,另外的衣物也是会有的。
即便是姐弟,看着某些东西还是会尴尬。
还是小媳妇好,尴尬这种感情啊,早就不存在了。
待收拾完东西,万年也有点无聊,便下了楼。
小旅馆外便是一家咖啡馆,也供应包括三明治在内的一系列吃食,吃个早餐,喝个下午茶还是不错的。
此时正是下午三点钟,阳光逐渐昏暗下来,耀眼的光辉褪去,留下了暗金色的光芒。
暗金的色彩映在房顶的积雪上,反射,纠缠,最终化作夜灯一般的暖光,在冬日的苍白里让人心情格外的欢畅。
冰冷的冬日下午,看着那暖暖的光线,似乎不再那么寒冷,有了些许暖意。
当然,手中的热可可也是很有用的。
咖啡馆里的人很多,这是一个二层小楼,内部光线明亮。
靠窗是一排吧台式的长桌,里面是柜台,两侧则是沙发电视,以及台球桌。
虽是咖啡馆,但是没有星巴克那种装逼气息,反倒是有种小吃店一般的喧闹味道。
不同肤色,不同语言,或年轻,或苍老的人们聚集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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