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印度的这群人全部屠光,一个不留,以绝后患。
杀人立威,筑京观而彰武功,那是杜锋自己的想法。
后者,实际上,是有枢密院背书的战略指导——在俘获敌人后,甄别所有同时会说英语、乌尔都语、孟加拉语、波斯语、或者懂梵文的英国人,也包括被俘的法国人中,甄别出来精通多门语言的“英法东印度公司的识字阶层”。
全部集中起来,秘密处决。
具体办法,最好是搞一场海难。
这是有枢密院印章正式文本背书的东西,杜锋自然会选择忠实地执行下去。至于具体办法,枢密院这边只提供了一个建议,搞一场海难。但杜锋觉得,甄别过于麻烦,不如在战场上多杀点人,时候省的甄别。
当然这种枢密院做指导的秘密命令,不可能下发到每一个士兵的耳朵里。再者,他们也听不懂。
而杜锋,则很聪明地将这个命令,用他的方式传达到基层:
因为,英国人是奔着印度来发财的,这年月的识字阶层,在英国也最起码得是神学院或者大学毕业。
而大部分公司员工,都是十四五岁就跟着出海,来这边搏一搏,发财的。他们只能是普通员工,最多也就是个公司会计之类。
枢密院要甄别后秘密处决的人,如果存在,那么一定是军官、至少是有身份的人。否则,他们就不可能精通英语、拉丁语、乌尔都语、波斯语等等。就像是在朝鲜国、日本国,找出来一些懂汉语、能看四书五经的,肯定都是识字阶层,最起码也得是武士级别。
所以,杜锋很巧妙地把枢密院的这个命令,转化为了战场的屠杀和抢劫,即一句简单的战利品归私。
因为,那些奔着抢劫去的士兵,肯定会重点“照顾”那些军官、有身份的、衣着不同的人。
一个穿着破衣服的孟加拉步兵,和一个衣着华丽带着军官帽很可能身上有怀表的英国军官,如果只能杀一个并且把他身上的东西作为战利品,那么骑兵会选哪一个杀?
显然,杜锋的这个命令,是非常有效的。
他很聪明地将枢密院的命令,转化为底层士兵完全听得懂并且便于执行的命令。
于是,那些会武艺的侦骑们,在混乱的战场上,凭借着比正规骑兵和方阵步兵们更为灵敏的抢劫嗅觉,将混乱的战场作为他们的猎场,开始了猎杀。
几个侦骑小队,都靠着嗅觉,锁定了围在贾法尔身边的一群人。他们可以嗅到他们身上那浓烈的金银珠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