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一群蠢货。
甚至还有蠢货认为,应该再去告御状,说明白这一次澳门的鸦片贸易和公司没有直接关系,要大顺官员学学法律,弄清楚责任关系。
甚至,有蠢货建议,在皇帝过些天可能来松江府的情况下,绕开军队的监视,去拦路告状……
我很震惊!
躲开监视的军队,去拦截皇帝的御驾?
去和皇帝讲什么犯罪的直接关联和间接责任?
上帝啊,公司为什么会派这样的蠢货来中国?
敌在利德贺街!
【1月20日。上海。天气未知。】
我拒绝参加那些蠢货的讨论。躺在床上一整天。如果他们真的做出了弱智的决定,我只能选择在2月4日跟船离开。
我可不想在中国的监狱里度过一生。
公司内部当然可以存在争斗和勾心斗角,但却不能因为派系缘故,派一些根本不懂东方现实的人来中国。
他们用在美洲、非洲、甚至印度的经验,来套用中国。
这是对每一位股东的犯罪!
【1月21日。上海。天气未知。】
我依旧拒绝出席他们的讨论。不过公使先生站在我这边,他认可我的看法,看来至少他们不会做出极不明智的决定。
无论如何,我要给董事会写一封信,并且中途需要印度方面的建议。
这件事,只有通过召开股东大会来决定。
幸好,公司的股东大会的特点,决定了我很有胜算。
根据1689年的垄断授权法案,公司董事长不再由政府任命——以此,作为迎接荷兰人做我们国王的条件。
他不答应不再由政府任命董事长,我们便不认他做国王。
之前的国王对我们的控制太紧了,我们必须把他赶走。荷兰人乐于接受这样的条件,我们也乐于要一个这样的国王。
同样,当年的垄断授权法案,也进行了针对他们的修改。
公司只有持股1000磅以上的人,才有推选董事会成员的权利。
只有2000磅以上的、且必须在英国出生的人,才有成为董事会成员的权利。
但是,无论有1000磅的股额,还是1000000磅的股额,都只有一票。
这可以保证,自我而上,人人平等。自我以下,皆无票权。
王室、大贵族、地产所有者、大投机商,他们在董事会的推选中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