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如果对方在南部割据对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利益。
这份书面的企划和纲领文件,也算是比较符合英国的殖民地政策。
不得不说,英国人搞殖民,确实研究的深。
荷兰人在爪哇统治了二百年,竟无人撰写过爪哇的相识的考察报告,十七人委员会和巴达维亚总督往往是拍脑袋做出许多决策。
而历史上第四次英荷战争后,英国短暂统治了爪哇,第二年就成立了麦肯锡调查委员会,并派人深入爪哇农村,写了详尽的调查报告、阶级考察、以及土地制度。
总的来说,18世纪大英如日中天时候的“理藩院”,比起天朝的正牌理藩院,业务水平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用英国的人的话来讲,【土地是爪哇全部的财富源泉,而英国并没有多少从事农业耕作的。唯有充分了解爪哇的土地制度和村社结构,才能对爪哇社会的特性、习俗、经济、制度,制定科学的发展方向】。
只不过,屁股决定脑袋,考察报告做的再精细、考察的再清楚,方向错了,知道的越多也就越反动。
就像是屠龙术,学好了,可以逆操作,做最强的恶龙。
简单来说,英国想在爪哇搞土改,再明确点,就是“破井田、开阡陌、免役法、青苗法”。
【我们的目标,是激发爪哇人的勤劳。让他们分享劳动成果,而不是将劳动成果和个人利益分割开。要让他们将劳动和个人财富联系起来】。
做法就是:
改革村社土地所有制,将土地划分给个人,给予小农,由殖民政府征收土地税。
取消荷兰的强迫种植制度,取消封建徭役制。
废除村社土地所有制,土地收归殖民政府,在政府和农民之间,推行租赁合同,明确租地年限,根据土地肥力制定地租数额的具体数目。
废除各种强制性劳役、义务,减轻农民负担。
由殖民政策向小农发放贷款,以确保小农拥有生产的资本,利息较低,待收获后偿付。
这基本上就是巴达维亚华人起义者,关于土地政策的纲领。其实也就是理想化的“货币实物地租取代劳役地租之理想井田”、“免役法”、“青苗法”、“方田均税法”。
问题是,英国人嘴上这么说,但屁股坐在哪是有数的,打败荷兰来统治爪哇,不是来为爪哇人民和华人来服务的。
所以,一月份宣布试点劳役制度改革、六月份改革失败。
公司直接给主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