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什么都重。
领证不是目的,是手段。
有了那张结婚证,她就不再是寄居在丁维钧家里的“客人”,不再是那个穿他衣裳、用他拖鞋、连袜子都得借他旧袜子的可怜虫。
她是丁夫人——市委丁副市长的夫人。
这个身份本身就是一道护身符。
以后谁再想把她送回监狱,谁再想拿她的过去说事,谁再想让街道办的人来查她的户口,都得先掂量掂量丁维钧三个字的分量。
而且,有了这个身份,她才能名正言顺地接触更高层的圈子,才能把吕干事那种人捏在手心里当跑腿的,才能一步一步往上爬。
所以在领证这件事上,唐甜甜比丁维钧上心得多。
丁维钧说“哪天有空去办一下”,唐甜甜说“不行,得挑个好日子”。
她趁丁维钧上班的时候,偷偷翻了丁维钧书房里的老黄历。
那本黄历是丁维钧多年来一直用的那种,每年过年市委办公室都会发一本新的,封面是红底金字的“万事如意”,里面的纸已经翻得起了毛边。
唐甜甜用手指沾了点唾沫,一页一页地翻,终于在七月那一页找到了她想要的东西——7月27号,农历六月十二。
宜嫁娶、纳采、订盟、祭祀、祈福。
忌动土、破土、安葬。
是个好日子。
她把这一页折了个角,把黄历放回原处。
做这件事的时候,她脸上浮现出一个细小的、只有她自己知道的微笑。
丁维钧不会翻黄历——他这种人,革命了大半辈子,嘴上说着破除封建迷信,办公桌上摆的是马恩列斯毛,从来没见他翻过黄历。
他不会发现的。
到了7月27号这天,唐甜甜起了个大早。
她站在镜子前花了比平时多一倍的时间打扮。
头发的枯黄已经褪了一些,梳顺了之后抹上一点新买的桂花发油,油光水滑地盘成一个髻。
脸上擦了雪花膏,又在两颊和嘴唇上轻轻点了点胭脂——不是那种红艳艳的胭脂,是淡得几乎看不出来的那种,只是让脸色看起来不那么蜡黄。
身上穿的是一套新做的豆绿色连衣裙,裁缝是丁维钧叫到家里来的,照着苏联画报上的样式做的,掐腰,圆领,裙摆到小腿肚。
她在镜子里前前后后照了三遍,觉得满意了,才走出去。
丁维钧已经在客厅里等着了。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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