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独眼匪徒,随时准备贯穿对方的咽喉。
“真是群倒霉到家的白痴!”
“惹谁不好,偏偏撞见我们……”
艾斯撇了撇嘴,小声吐槽。
他看这五个持械匪盗的眼神,甚至带上几分怜悯。
林克的父母,三年前就是死在洗劫奥斯布克村的流寇手里。
连亨利那种掌握着恐怖邪术的怪物和他那群畸变体卫队,都被林克亲手送下了地狱,这五个连皮甲都穿不齐的蟊贼算什么东西?
艾斯的脑子存在着一个简单换算公式。
炎骑士汤姆·西里斯曾经以寡敌众,击杀过九名穷凶极恶的持械匪盗和同等数量的骑士!
亨利大于炎骑士,林克又大于亨利!
眼下遭遇的敌人,对林克而言,只是群小角色罢了。
艾斯脑子转得飞快,却突然心头一紧。
“等等……”
“这群疯狗,该不会是因为我之前嘴贱,复述了一遍林克噩梦里的那段诅咒,才招来的灾祸吧?”
冷汗瞬间浸湿了艾斯的手心。
一种拖累了同伴的自责感涌上心头,他下意识地转头看向林克。
林克却没有与这群匪徒交流沟通的兴致,只是默默锁定了五人的方位。
“全部杀光好了。”
“渣滓们的最好归宿,就是死亡!”
林克这样想着,面无表情地放下帐篷封帘。
这番举动落在匪徒们眼里,成了懦弱和恐惧的反应。
独眼匪首虽然是残疾,但他剩下的那只眼睛却如鹰隼般敏锐。
只是一瞥,他就发现林克的帐篷里面有件紫色斗篷!
那可是贵族老爷们才有资格用的颜色!
君士坦丁帝国的《禁奢法》中,条例明文规定,只有男爵以上才能穿白鼬皮、貂皮之类的高级皮毛制品。
贵族身份的骑士,才有资格在靴子上安装金马刺。
商人们不论赚取再多财富,如果没有爵位,贸然穿上贵族专属颜色的衣服,佩戴了他们身份不足以匹配的饰品,如眼镜、吊坠、戒指,也会被送去坐牢。
“哟~看那个小白脸,吓得钻进被窝里找妈妈了!”
独眼匪首放肆地狂笑起来,指着林克的帐篷大声挑衅:“兄弟们,把那个贵族家的小崽子拖出来!”
“咱们能用他换来一辈子也花不完的赎金!”
兵荒马乱的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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